2014年10月8日

【獨家】台灣老闆展大愛 義助偷酪梨外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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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台灣老闆展大愛 義助偷酪梨外勞


台灣還是一個充滿人情味的寶島!一名逃逸女外勞偷了水果攤的酪梨,移民越南的老闆不僅不提告,反而向檢察官求情,還主動留了電話幫助女外勞回國重新生活,雖然竊盜屬公訴罪,但檢察官被老闆的善心感動,今將女外勞職權不起訴,讓她能盡速返國。

記者今天傍晚前往這個水果攤,見到陳姓老闆赤膊著上身、辛勤的補貨,他表示,小時候家裡很窮,每年冬令救濟都是他去搬米,受會過社會的幫助,父親告訴他要知恩圖報,他沒有忘記,因此只要有能力,他一定會幫忙,這點小忙算不了什麼。陳老闆還說,「如果一開始姐姐(指裴氏香)對不起,一定不會鬧到法院,既然她認錯,當然要原諒她」。

來台工作的越南籍婦人裴氏香(BUI THI THOM),原本在苗栗工作,不久卻從工作處落跑北上打工,今年7月2日傍晚,裴氏前往萬華區雙和黃昏市場一家水果攤買水果,見到工作人員都在忙著工作,拿起水果攤的塑膠袋裝了4顆酪梨,一溜煙的走到隔壁攤採買。

此時水果攤陳姓老闆的越南籍妻子發現裴氏沒有結帳離開,追上前確認酪梨是否已經結帳,裴氏見到事跡敗露,鬼扯水果是在別攤買的,老闆娘不信先問她「妳買4顆酪梨多少錢」,裴氏說了一個數字後,老闆娘將水果往秤上面一放,發現跟本不可能,請裴氏帶著她到購買的水果攤,經詢問該水果攤的老闆,確認沒有賣給裴氏酪梨後,立即報警,將裴氏香依竊盜罪移送法辦。

台北地檢署開庭將陳姓老闆傳喚到案,同時也將留置在外國人收容中心的裴氏香傳來,裴氏一開始仍否認有偷酪梨,堅持不認錯,檢察官曉以大義,分析利弊得失,裴氏決定認罪。

當陳姓老闆得知裴氏因為是逃逸外勞,已無拘留權必須被譴返越南時,突然向檢察官請求是否能夠留下裴氏的越南連絡方式,檢察官好奇詢問要做什麼時,陳姓老闆表示,年輕失意的時候曾受受過別人的恩惠,如今見到名外勞並不壞,一時不小心誤觸法網,一旦返回越南可能經濟會陷入困境,恰好越南有好友,希望在裴氏被譴返回鄉後能夠幫她的忙。

當陳男說完這番話,裴氏香不斷流淚、久久不能自己,開始訴說她在越南丈夫只會向她伸手要錢,現在連家都搬了、電話也改了,越南已經無家可歸,如果真的被譴返回家,已不知道該依靠誰了。

陳老闆聽到裴氏香的話,二話不說,拿出筆紙把自己的連絡方式寫給她,告訴她,他已歸化越南國籍,在越南也有事業,如果需要,可以隨時打電話給他,同時還安慰說:「姐姐妳不要難過,我會幫妳的。」

此時,裴氏香放聲大哭,連謝謝都無法說出口,連檢察官、書記官也為之動容,最後檢察官認為裴氏香涉犯竊盜罪,但考量她沒有前科、坦承犯行,因一時失慮才會誤觸法網,且所竊的4顆酪梨經濟價值不高,水果攤老闆也表明不願追究,因此將外勞職權不起訴。(呂志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