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7日

媒體敗象 官署不理(管中祥)



2012年12月27日 蘋果日報
作者為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主持人

2012年12月的第三周,17所傳播科系發起「反財團壟斷,要媒體改革聯合課程」,反對財團壟斷媒體,要求擴大公共媒體,爭取新聞工作自主權。上千位傳播師生在全國各地參與這項活動,而上課內容正是這一年台灣最重要的傳播議題。
2012年終回顧 傳媒篇

今年初,蔡衍明接受《華盛頓郵報》專訪的言論導致社會不滿,學術界及文化界發起「拒絕中時」運動,而7月因旺中購併案爆發「走路工事件」,不但引發社會憤怒,擔心旺中集團壟斷媒體後箝制言論自由,9月1日,更有近萬民群眾走上街頭反對媒體壟斷,要旺中道歉、要媒體專業,並要求NCC制訂《反媒體壟斷法》。
旺中案尚未落幕,壹傳媒隨即賣給對手蔡衍明等人,引起社會譁然。壹傳媒員工因而成立工會以保障勞動權益及新聞自主,學生與公民團體也包圍行政院及公平會要求立即否決此案。
雖然蔡衍明的作為及其與中國的關係是社會關注焦點,但造成連串風波的根本原因正是媒體主管機關怠惰與過度放任的傳媒政策。事實上,NCC並非不知道媒體集團化對言論自由及市場自由競爭的影響,但卻不願修法根本解決,一再用「有條件通過」縱容敗壞不斷蔓延。甚至監察院也已對NCC提出糾正,指出其對防止媒體集中化,沒有有效作為,明顯失職,但NCC一樣不為所動。
總統責推獨立機關

世界各國雖都面臨財團操控媒體的危機,但至少還有相對健全的公共媒體平衡生態,但台灣的公廣集團不僅先天不足,後天更面臨政治力嚴重干預。
公廣集團自成立以來紛擾不斷,雖然龍應台部長今年重啟公視董事提名作業,也順應民意將董事選舉公開透明,然而至今,不但公視董事仍未選出,未依承諾提出公廣政策,也不積極修訂《公視法》,沒有編列應給華視的「附負擔捐贈」,甚至仍對鄭同僚等多位董事進行訴訟。
還好,在一片烏煙瘴氣中,我們看到了一些曙光,愈來愈多的公民開始關切資本壟斷的嚴重性,為媒體改革帶來新生力量;而壹傳媒員工也在危機中成立工會,為新聞自主繼續打拼。然而,令人遺憾的是,我們的執政者不但對媒體壟斷視而不見,更不願用心健全媒體環境。
雖然國家人權報告書中已經表示「財團以雄厚資金及各種方式不斷擴大媒體版圖,將嚴重導致媒體所有權集中化的不良後果」,同時也指出:「依公共電視法,公共電視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獨立自主。但目前仍有公共電視董事會運作之爭議,應檢討改進。」
但馬英九總統對此卻只是淡定地表示,「不希望媒體成為一言堂,媒體產權問題,則有獨立機關處理。」這種說法不僅模稜兩可,也把責任推給獨立機關。
面對媒體問題,即使是獨立的機關,也應該依循需要國家的傳播政策,前副總統蕭萬長針對媒體壟斷問題曾表示會遵照兩公約的精神;馬總統也在參選時允諾要致力營造一個充分保障言論自由、思想自由、結社自由的公共空間,這都是國家重要的傳媒政策方向。
而「反對財團壟斷媒體」與「建立公廣媒體」不但是兩公約中「公民政治權利」第19條,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的文化權精神的基本體現,也是馬英九是否願意誠實面對政見的重要檢驗,馬總統不該坐視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