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6日

[聯合報]法庭旁聽/踩輔導紅線 哪門子法治教育



2012年8月26日 聯合報
【聯合報╱本報記者王文玲】

一項以法治教育為名的高中生服務保護少年的活動,看似正面積極,實則踩在輔導專業分際、私相授受的紅線上。不管是創新或試辦,活動瑕疵挑戰了保護少年的基本原則,司法院不能等閒視之,打馬虎眼帶過。

活動瑕疵一,為什麼要以高中生建立服務心態、能力的理由,設計旁聽少年開庭的課程內容?若要推廣法治教育,可以由觀護人到學校辦活動,或者學生可以到法院觀看一般刑案的審理,為何一定要選擇不能公開的少年事件為觀察對象?

而且,高中生能對犯錯的保護少年做什麼?保護少年在犯錯瘡疤被揭開審視時,還有一雙雙年紀相彷學生的眼睛盯看;旁觀的無心眼光,誰知是否反成銳利的鋒刀,「歹命」、「好命」真的有差別。

更令人憂心的是,這樣的活動形式,竟然是以輔導少年為專業的觀護人設計出來的。

活動瑕疵二,活動資訊不透明,再加服務時數認證的「體貼」,難怪活動是為圈內人量身定做的傳言滿天飛。試辦,不代表不能對外公開招收參與的學生,如果便宜行事找人,就失去試辦的價值。

以公家的人力、資源辦法治教育,為什麼不對外公開?參與學生如何產生,司法院應該查清楚。

也許辦活動的大人們因為受質疑感到委屈,但真正委屈的,是原本應受保護、卻無端成為「被觀察組」的孩子們。司法院應該還原事件過程,或澄清猜疑、或究明責任,畫定保護少年的基準線,否則豈不愧為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