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7日

[中國時報]公投自治條例 南市議會通過

【黃文博/台南報導】 2012-06-07
台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昨天送交台南市議會審議,經大會充分討論後順利通過,未來面臨重大市政議題時,將可交付公民決議,落實市民直接民主,避免政治人物逕行決定,淪為黑箱作業。提案人郭國文議員表示,這是市民主權歷史性的一天。

由台南市府民政局與郭國文議員提出版本的台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經協調後提出十八項條文「綜合」版,日前在法規委員會審議時三比二遭否決,但因五位議員中有三位要求保留發言權,昨天在昨天台南市議會大會三讀時交付討論,終於審議通過。


昨天的審議過程中,國民黨議員盧崑福、林燕祝等,以一場公投要花費四億,且易造成意識對立為由,提出反對意見,但民進黨議員認為,「民主」就是要容納多元的聲音,最後主席裁示交付表決通過,才化解歧見。

至於一場公投得花費四億台幣的問題,郭國文認為,公投合併大選可以節省選舉經費,因此必須請立委協助,要求中央修法明列「地方性公投案得以與全國性或地方性之選舉同日舉行」,以節省花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