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陳鴻偉/台北報導】 2012-06-05 台北市市民大道、林森北路日前發生死亡車禍,坐副駕駛座的員警還被冤枉找人頂包,此案告一段落後,台北市警局最近卻通令各分局「黑衣條款」禁令,以後刑警勘查現場時,不准穿著黑色衣服,以免被人當做「黑衣人」影響形象。不少刑警私下感嘆:「越管越多,台北市警察真難幹!」
會有這項規定,是因為當天車禍發生後,媒體、民眾在現場拍到「疑似」黑衣人,據此穿鑿附會,質疑黑影幢幢。市警局調查後,發現所謂的黑衣人,原來是轄區勘查現場的刑警,為了避免誤會、影響形象,所以要求便衣刑警以後出勤,最好不要穿黑衣服。
許多刑警獲知黑衣禁令,非常感嘆。但不少人更呈現麻痺反應,表示近年來規定一堆,大家早就習慣了,「隨便啦,長官高興就好!」
一名中階警官私下抱怨,台北市這幾年來「媒體辦案」的情況越來越誇張,只要新聞報導負面消息,上級不先把事情查清楚,二話不說就先懲處,理由都是「負面報導影響警譽」。
警官說,部分案子有時是民代、媒體存心修理,刻意以非常負面進行報導,長官不見力挺只有懲處,甚至還根據報導內容,決定後續的處置,讓基層非常寒心,這次的「黑衣條款」也差不多。
還有刑警說,台北市近年偵查隊到處出缺,就是大家都不想當刑警了,因為規矩越訂越多,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台中翁奇楠命案發生後,就規定不准跟複雜人士交往、不准去不當場所,但績效還是要拿出來,加上還有一堆公文要處理,所以刑警拚命地想外調或提早退休,不然就轉調制服。
台北市警局表示,穿黑衣有時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所以希望同仁少穿,如果真的穿了黑衣服,在前往刑案現場時,建議搭配刑警背心以供辯識,一切都是出自好意,為了形象,不是矯枉過正,也不是想要惡整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