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人多關5年國賠 3司法官也要賠
【綜合報導】男子呂新生十九年前持刀搶劫還砍傷人,坐牢十三年後才發現法官、檢察官搞烏龍,案件根本沒定讞就把他發監執行。法院重審後改判呂八年確定,呂多坐五年牢,國家為此付他五百多萬元冤獄賠償金。高等法院考量疏失情節,日前判檢察官王秀灑、王家春須各賠國家六十四萬元確定。此案是司法官疏失導致國賠,而被判決賠償國家的首例。
未定讞就發監
高檢署檢察官王秀灑昨說:「此案有許多爭議,我考慮翻案。」新北地檢檢察官王家春與呂新生昨聯繫不上。另名有疏失的高院法官林丁寶(已退休),先前已賠國家三十萬元達成和解。
全案源於十多年前,呂新生被一審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法官林丁寶忽略此案是強制上訴的案件,竟因呂男撤回上訴,就讓全案定讞。後續王秀灑、王家春也沒察覺逕將呂男發監服刑。
全案源於十多年前,呂新生被一審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後,法官林丁寶忽略此案是強制上訴的案件,竟因呂男撤回上訴,就讓全案定讞。後續王秀灑、王家春也沒察覺逕將呂男發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