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8日 蘋果日報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肯定司法迅速審結本案,「至少跟過去遇到自己人的案子就一再發回更審不一樣。」特偵組也肯定最高法院明快判決,「本件是司法官涉貪案中,人數最多、層級最高的一件,判決對司法風氣的改善有極大貢獻。」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正密切注意全國一千多名法官中,有「政風疑慮」的法官,已將黑名單提供給檢方。
【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台灣司法史上最醜惡的司法官集體收賄案判決
定讞,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法官陳榮和、李春地、蔡光治透過板檢檢察官邱茂榮、檢察官邱創舜共收賄八百五十萬元,先後將涉貪的前立委何智輝、前法官張炳龍改
判無罪,事後又透過前檢察官張權教唆偽證,昨依違背職務行、收賄等罪,判七名司法官各二十年到一年不等徒刑確定。同案被告前法官房阿生二審判十年半未上
訴,已入獄。
八名被告中,包括李春地、蔡光治、邱茂榮及被特偵組監聽引發九月政爭的陳榮和,都是停職中的現任司法官,案發後已被監察院彈劾移送公懲會議處,最重可撤職,但因四人同時被宣告褫奪公權,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近日就會先遭免職。
撤法官律師資格
至於前司法官張權、邱創舜目前都是執業律師,律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春榮表示:「兩人都將移送高院懲戒委員會審查,依往例,只要故意犯罪判刑一年以上,都會被取消律師資格。」
這起法官集體貪污案主要分為兩部分,其中何智輝涉苗栗銅鑼徵地弊案被起訴後,在高院更審期間透過蔡光治、邱茂榮,分別行賄承辦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共五百五十萬元後判無罪。
第二部分是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涉貪被起訴,找轉任律師的法官同事邱創舜,以三百萬元行賄更四審審判長房阿生、陪席法官蔡光治交換無罪。
這起法官集體貪污案主要分為兩部分,其中何智輝涉苗栗銅鑼徵地弊案被起訴後,在高院更審期間透過蔡光治、邱茂榮,分別行賄承辦的審判長陳榮和、受命法官李春地共五百五十萬元後判無罪。
第二部分是花蓮高分院前法官張炳龍涉貪被起訴,找轉任律師的法官同事邱創舜,以三百萬元行賄更四審審判長房阿生、陪席法官蔡光治交換無罪。
收賄包庇何智輝
判
決痛批陳榮和等涉貪法官「態度倨傲、絲毫未見悔意,惡性重大,不宜輕縱」,其中蔡光治協助行賄又收賄,更因「將法官身分視為發財良機,讓司法形象蒙上不
潔。」被判二十年重刑。至於何智輝已被再次更審改判十四年,現逃亡通緝中;張炳龍收賄改判十一年定讞服刑中,昨再因行賄法官追加判刑一年。
檢啟動防逃機制
陳榮和昨聽到律師轉告判決只說:「知道了」。因教唆偽證被判刑兩年的張權驚訝說:「哇!那我要準備了(服刑)。」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已啟動防逃機制,派員監控相關被告行蹤,以確保後續發監執行。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肯定司法迅速審結本案,「至少跟過去遇到自己人的案子就一再發回更審不一樣。」特偵組也肯定最高法院明快判決,「本件是司法官涉貪案中,人數最多、層級最高的一件,判決對司法風氣的改善有極大貢獻。」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正密切注意全國一千多名法官中,有「政風疑慮」的法官,已將黑名單提供給檢方。
【司法官集體貪污案判刑表】
蔡光治 高院法官
違背職務行、收賄,判20年併科罰金350萬元,褫奪公權9年,賄款100萬元沒收
陳榮和 高院審判長
違背職務收賄,判18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9年,賄款150萬元沒收李春地 高院法官
違背職務收賄、教唆偽證,判11年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5年,賄款200萬元沒收房阿生 高院前庭長
違背職務收賄,判10年6月併科罰金100萬元,褫奪公權4年,賄款200萬元沒收(未上訴三審,已入獄)張炳龍 花蓮高分院法官
行賄,判1年,褫奪公權1年
邱茂榮 板檢檢察官
行賄,判6年併科罰金270萬元,褫奪公權3年,賄款30萬元沒收
張權 律師、卸任檢察官
教唆偽證,判2年
邱創舜 律師、卸任檢察官
偽證,判1年6月資料來源:判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