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拆梨山果樹 村長自殘陳情

蘋果日報  2013年09月07日
【李陳信得╱台中報導】

林務局東勢林管處日前強制拆除梨山地區侵占 國有林地的果樹及工寮,南投縣仁愛鄉榮興村長葉進因無力攔阻,激動地持刀自殺,幸經送醫急救無礙。洪仲丘案義務律師邱顯智本周在網路發文質疑,林務局罔顧 歷史、片面終止租約,是以暴政逼梨山老農入絕境,將代為提出行政訴訟。

邱 顯智透過網路發文指出,早年政府為安置開闢中橫公路的榮民,實施就地安置,透過技術轉移鼓勵榮民種植蘋果、水蜜桃等高冷水果維生。不料30、40年後,政 策翻轉,蘋果樹、桃樹再也不被官方承認是造林樹種,當年信賴政府墾荒的農民竟變成違法,官方又片面決定超過坡度28度之林地即屬超限利用地,全面終止租 約,老農面臨民事訴訟,全遭敗訴判決。

榮民泣:要我去死

村長葉進表示,國土復育計劃也不必將果農辛苦耕耘30、40年的土地及家園強制收回,中橫公路93.3公里處大片土地流失就是因砍除農民果樹,砍大樹種小樹造成土地滑動,林務局應輔導農民造林,達到林地管理、環境保育、農民生計3贏目標。
93歲的老榮民應錫仁則泣訴,一生為國家效命,退役後依退輔會國有林地出租辦法向林務局承租林班地,種蔬果40、50年,林務局說收回就收回,「難道要我去死嗎?」

洪案律師代提訴訟

邱顯智說,目前已有50多名梨山地區的果農成立自救會,向他求助,林務局自訂坡度超過28度即需強制收回等規定,但未經行政法院審查通過,即向果農提出侵占等訴訟,「不公平、也不合法」。
邱顯智表示,已代表果農向宜蘭、南投、台中等地的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希望林務局修改強制收回土地的標準,為農民尋得生路。

「因基於水庫安全」

東勢林管處林政課課長李彥興表示,基於德基水庫蓄水安全,1993年即公告收回梨山地區遭佔用土地,迄今共提出310件、經過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強制收回,是依法院判決執行,對於果農將提出行政訴訟,該局表示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