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金分離誰管 NCC、金管會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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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朝野決議「媒金分離」確定入法,但對於違反該項規定的金融機構,該由那個主管機關處分,金管會及NCC意見不同。NCC主委石世豪認為,執行處分的「主管機關」應為金管會,若從下游控管,將導致只罰的到被投資者,因為NCC管轄範圍只有媒體,無法處分金融機構,而且會造成一種情況是,「只要金融機構看哪間媒體不順眼,就去收購它的股票。」因為那家被投資的媒體會被NCC處分。
政院版未提及媒金分離,立委蔡其昌指出,金融事業狹龐大資金收購媒體,社會各界感到憂心,他提出修正動議,規定金融控股公司、銀行、保險機構不得經營媒體事業,否則主管機關可要求處分持股。
石世豪表示,NCC只能處分媒體事業,也就是只能從下游控管,且處分方式包含吊銷執照,無法對投資者執行處分,希望將「主管機關」改為「金融主管機關」,直接從上游控管。
立委羅淑蕾質疑,金管會在產金分離放水,若改由金管會主管等於是「放牛吃草」,「金融業者不甩金管會,會理你NCC嗎?」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邱淑貞指出,即使金管會針對違規金融事業處分,最終也是由行政法院強制執行處分股權,媒金分離由NCC主管不是問題。
不過,石世豪強調,如此一來只能要求投資者釋出股權,沒有實質罰則,若金融機構惡意收購媒體股權,金融業者只會被要求釋出股份,被投資的媒體事業可能面臨吊銷執照的裁罰。
邱淑貞則說,處分股權就是行政裁罰,雙方僵持不下。朝野立委最終只做出媒金分離確定入法的決議,至於主管機關與處分方式暫時保留。
交通委員會上午逐條審查「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包括壟斷標準採政院版收視率或民進黨版、國民黨立委楊麗環版市占率等重要法條皆保留待後續協商。
青盟躺地抗議
【記者張為竣/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上午審查「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接近中午時間,10多名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成員乘隙衝入立法院,躺在紅樓下抗議,高呼「法案不出委員會,立委不要想回家!」
數分鐘後警方採取第一波驅離行動,將青盟召集人林飛帆在內的半數學生抬離現場,由於女警人力不足,5名女學生仍躺在地上喊口號。現場指揮員警則不斷在旁勸告「地板很燙,坐起來喝點水。」「想想你們的父母!」
不過,交通委員會排定審查壟斷法為期2天,今日下午、明日整天都會持續審查,不少立委與官員表示無法理解抗爭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