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眷:「拆班」工作 惡整基層員警 為抗議基層警員超時工作,以致過勞死頻傳,警察家屬今天上午到立法院前抬棺抗議。部分眷屬質疑,他們出來講話後,警政署發文給他們工作單位,要他們上班10小時不得加班,但派出所就用「拆班」方式,讓他們以「早上上班6小時,中間空班2到4小時,再上4小時」方式,根本就是惡整發聲的基層員警。 今天到立法院抗議的警察眷屬,也提出「三點訴求」給監察院,包括98年以來,已經有18為警察過勞死,警政署應檢討勤務方式;警政署長王卓鈞應為基層員警過勞死負責;監察院已經糾正警政署,未來應該彈劾相關署長。 此次前來抗議的「警察警聲會會長」楊太太表示,基層警員不夠,「流浪警官太多」,警政署做了太多「不務正業」的事,希望立委能想辦法幫基層警察,不要被減少加班但上班時間更長。 警政署中午回應感謝警眷對於警察工作的支持和建議,表示警政署規畫員警每日工作不超過10小時為限,並禁止三段式勤務編排方式,讓員警有集中休息時間。 內政部統計,基層警員每月超時工作約68至88小時。警政署決議,員警每日勤務編排以8到10小時為原則;如確有「治安需求」要超過10小時,得由分局長或相當層級主管核准;警政署將決議通知各縣市警察局,要求展開人力評估。
【2013/05/24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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