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中購併中嘉旗下有線電視系統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去年七月以附帶三項停止條件「有條件許可」旺中案,旺中後續以信託方式委託台灣工業銀行經營中天,去年底函請NCC認可審核。昨NCC審核認定,該信託未改變原來控制關係,條件仍未達成,無法購併。但旺中可再申請。
旺中購併案引發各界對跨媒體壟斷憂慮,NCC去年決議附三項停止條件及二十五項承諾轉附負擔許可旺中案,三項停止條件為:申請人及關係人應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中視應申請營運計劃變更,將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中視應設立獨立的新聞編審制度。
「旺中可再申請」
NCC主委石世豪昨說,委員會確認旺中並未達成停止條件的要求,該信託未改變原來控制關係,不符原處分書要求,且編審制度仍有諸多疑義,委員會議一致同意條件不成就。
旺中寬頻去年以信託方式委託台灣工業銀行持有神旺投資所有中天電視七成五股份,希望以此和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NCC認為,檢視該信託契約,信託監察人得承接旺中的意見,去監督或指導工銀,信託監察人報酬也是由旺中支付,因此監察人獨立性有疑義。NCC官員表示,旺中可再申請。
《蘋果》昨無法取得旺中集團回應。901反媒體壟斷聯盟發言人陳曉宜則指,肯定NCC對旺中案嚴格把關,也呼籲旺中集團不要再企圖用行政訴訟等取巧方式完成購併案。
記者徐毓莉 蘋果日報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