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7日 蘋果日報
【投訴組╱高雄報導】
公辦民營的高雄市社會局仁愛之家遭離職員工投訴,因她未補齊體檢資料,竟扣住近萬元薪資不給。對此,承攬經營的椰子園老人養護之家表示,因該員體檢資料遲未補齊,才未核撥薪資。高雄市勞工局指出,員工已提供勞務,僱主就須全額給付薪資,否則恐違反《勞動基準法》,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
違法可罰30萬元
「太不合理了。」高雄紀小姐說,9月起擔任高市社會局仁愛之家護士,任職期間曾被告知須繳體檢報告,否則無法領薪,她因7月份曾做體檢,但忘記放置何處,又沒時間找,直到10月底離職前才翻出報告交給主管,但主管告知尚缺部分體檢項目須補齊,因她未配合,當月原應可領近3萬元薪水,只領了2萬元,僱主即扣近萬元薪資,堅持要她補齊資料才給付。
對此,屏東縣私立椰子園老人養護之家蔡姓督導表示,因該員體檢資料始終未補,恐影響他們的社福機構評鑑,11月20日已核撥剩餘薪資9874元。
高雄市社會局仁愛之家主任姚昱伶表示,以暫緩匯薪為由要求補件,此舉不妥,會建議椰子園加強與該員協調溝通。高雄市勞工局勞動條件科表示,即使勞工在職期間體檢資料未備齊,但勞工已提供勞務,若因此扣除部分薪資,恐違反《勞基法》,可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