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0日

[蘋果日報]抗議降薪 30人竟被炒 怒告僱主 勞局創紀錄補助183萬



2012年11月10日 蘋果日報
【林媛玲╱新北報導】

新北市淡水國華高爾夫球場去年底因調降桿弟薪資,近30名桿弟集體請假3天抗議,事後欲返回工作卻遭球場拒絕,桿弟不服向新北勞工局申訴,雙方2度調解未成,其中25名桿弟已向法院提告,勞工局昨認定球場與桿弟有僱傭關係,將補助法院裁判費及桿弟訴訟期間生活費共183萬多元,創勞資爭議訴訟期間補助費最高案例。

近30名在淡水國華高爾夫球場擔任桿弟的工作人員向勞工局申訴,指去年10月因球場將桿弟費用從500元調降為300元,薪資無故縮水,同仁集體請假3天以示抗議,事後欲返回球場工作,國華高爾夫球場主管卻對桿弟表示:「所有請假者都不能參加排班」,讓這些桿弟頓時失業。

雙方2度協調不成
勞工局勞資關係科長陳聖聰說,今年邀集勞資雙方開協調會,但公司僅以書面表示桿弟非屬於公司員工,不願出席會議,也不願承認與桿弟有僱傭關係,2度協調不成,有25名桿弟集體向法院提告指球場不當資遣,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支付6個月訴訟期
陳聖聰表示,經初步認定球場與桿弟僱傭關係應屬存在,由於雙方正進行訴訟,該局將補助法院裁判費19萬元,及25名桿弟在訴訟期間6個月生活費用,兩項共計183萬多元,創下新北市涉訟補助費最高紀錄,此費用由勞工權益基金支付。
國華高爾夫球場昨表示,因相關主管昨未到球場,勞資爭議問題拒絕回應。

擴及不當勞動行為
另外,上月新北市勞工權益基金首創將涉訟補助範圍擴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一名擔任企業工會理事長因請假處理工會相關事務,卻遭資方認定曠職而解僱。
勞工局認定資方有不利的對待,已經對該名工會理事長給予6個月的生活補助及律師訴訟費約14萬元。

新北勞資爭議訴訟補助資訊
★補助對象:
.於境內工作之勞工或會址設在新北之工會
.勞資爭議經市府調解不成立
★補助項目:
.訴訟費:包括裁判費、強制執行之執行費、撰狀費
.律師費:個別申請補助金額最高5萬元,共同申請最高10萬元
.訴訟或裁決期間生活費:最高補助法定基本工資額(現為1萬8780元),最長6個月
.重大勞資爭議案件特別補助金:勞工數達30人以上,補助每人1萬5千元
資料來源:新北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