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4日

[蘋果日報]3委員迴避審旺中 NCC遭糾正

2012年11月14日

【吳家翔、徐毓莉╱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7月 25日以附帶條件許可旺中寬頻購併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監委吳豐山調查指出,NCC前副主委陳正倉、前委員翁曉玲及鍾起惠3人,自行迴避該案的審理,「於情可憫,於理可喻,但於法未合」;且該案審理歷時長達1年8個月,違反《行政程序法》中最長4個月必須審結處分的規定,監院昨通過糾正NCC。

吳豐山昨表示,他不會對陳正倉等3人提出彈劾,因當時旺中集團登廣告攻擊他們,3人是「於情可憫」。

自請迴避達76次

但吳豐山指出,NCC成立以來,委員自請迴避高達76次、112人次,該會未就自請迴避的理由建立明確的規範,委員還任意曲解法令意旨,有負國家名器及人民所託。

吳豐山也批評,合理限制媒體集團規模以避免言論集中化,是民主先進國家的共識和作為,但NCC成立迄今已逾6年半,卻仍未完備相關法令規範,確有失職。

NCC發言人虞孝成昨表示,本屆委員已對迴避做出相關原則,委員迴避要先向委員會提出,由委員會決議是否需要迴避,若委員會認為不需要則不用迴避,但若委員堅持迴避,就需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NCC:虛心檢討

虞孝成說,NCC也已著手研議跨媒體反壟斷規範,對於監院糾正會虛心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