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0日

[蘋果日報]保護吹哨人 絕對必要(簡錫堦)



2012年10月30 蘋果日報
作者為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執行長、反貧困聯盟召集人

疾管局副局長施文儀在臉書上質疑赴美係假免簽,及反對陸生納保,引發言論自由與行政紀律等爭議。考試院長關中認為,公務人員言論須受《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等約束,不應當批評政府政策;行政院長陳冲則指示人事行政總處研究有否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處分案可能交由衛生署自行核定。
網路上有人發起聲援施文儀,讚許他敢講真話,是有膽識的文官,4天即有1萬3千多人連署。施文儀事件正檢視我國民主制度下一步的發展。
施為文對陸生納保表達隱憂,理性探討並期許政策能更完善;另文指出赴美免簽有假,經外交部澄清,民眾才知道和其他國家給的免簽不一樣,民眾知的權利方得以落實。
讓人民享有充分「知的權利」,能有效監督政府,防止政策失誤或圖利特權,是防制浪費、貪污最有效的利器。而「政府資訊公開」建立政府與人民間的信任,更是民主政治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全球最清廉的國家─瑞典,人民願繳高額稅賦支持福利制度,便是依賴「政府資訊極度透明」造就出來的成果。
可暴露黑箱防貪污

瑞典在1776年頒布《出版自由法》,明定政府公文書須完全公開,讓人民自由取閱,以了解決策過程、預算執行、人事晉用和發包採購等,資訊對等人民才能有效監督政府,甚且立法增列保障公務員及參與決策專家的「吹哨子條款」。
為防止決策錯誤和貪污,損害人民的權益,雖列為「機密」事項,公務員或參與人士,只要不是提供機密文件,均可對媒體表達自己意見或舉報缺失,動機在於維護人民權益和暴露黑箱、防止貪瀆,「吹哨人」受法律鼓勵和保障。
1970年後,民主先進國家開始訂定政府資訊透明的法律,我國直至2005年才通過《政府資訊公開法》,但只是虛應故事,至今未有主責機關,也無施行法或施行細則。任由各機關以「機密」、「妨害隱私」、「營業上祕密」等理由,不予公開或駁回申請閱覽。
至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9成以上未公開;國務機要費和首長特別費仍不透明;採購發包只公布招標書和得標合約書,相關的指定規格理由、評審過程、得標者及未得標的評審理由,均付之闕如。令人懷疑保留如此多的陰暗死角,無非方便掌權者上下其手。
施文儀在臉書暢言對赴美免簽和陸生納保政策的意見,若依《公務員服務法》或《公務員行政中立法》處分,即使只給予「書面訓誡」,也是違背民主潮流大開民主倒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