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3日

[聯合報]為聲請搜索票 警製作假筆錄

2012年09月23日
 
【聯合報╱記者張宏業/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劉姓員警為緝拿毒蟲,找李姓義警製作不實檢舉筆錄,聲請搜索票獲准;法院交互詰問時,李證詞漏洞百出,最後抖出作筆錄內幕,劉因此被控偽造文書。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劉姓員警坦承犯罪,供稱是線民不願出面檢舉,才想出請李姓義消檢舉的下策,動機是為了破案;檢察官考量劉確實查獲毒品,情可憫恕,最近將劉和李姓義消都處分緩起訴,各向國庫繳交5萬元、1萬元處分金。

據調查,劉姓員警2008年,獲悉李姓毒蟲涉嫌施用安非他命,劉為聲請搜索票,將筆錄繕打好,再找李姓義警簽名按指紋,順利請到搜索票,事後在李姓毒蟲住處查獲安非他命;李姓毒蟲供稱,安毒來源是柯姓男子提供,劉將柯逮捕。

李姓與柯姓毒販遭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時,請李姓義警出庭作證;李對被告用毒的時間、地點都不清楚。法官質疑,追出製作假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