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10日
【蘋果日報/陳嘉恩、張勵德、陳麗婷╱台北報導】
明年起可以鐘點方式聘用外籍看護工。勞委會研擬試辦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未來外勞可由民間團體聘僱,再派至民眾家中提供「鐘點服務」,民眾不需負擔外勞住宿、保險,新制預計明年試辦上路,不過仍限目前有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者申請。民間團體憂門檻太高、新制恐「看得到、吃不到」。
衛生署統計,國內約有六十七萬需人照料的失能人口,其中僅十八萬七千人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由於照顧需求擴大,加上學者曾提議推動不同聘僱模式,以便未來和長期照護體系結合,勞委會因此決定進行外籍看護工政策開放二十年來最大變革、試辦鐘點服務。
免去逃跑風險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昨指,未來將試辦由民間機構聘外籍看護,再外派到民眾家中從事照顧工作,雖申請外派看護工服務的成本較高,但民眾可不用提供外勞住宿,也免去勞健保責任和外勞逃跑風險;承辦的民間團體則將同時聘用本國和外籍看護工搭配,未來逐步和長照制度接軌。
外籍看護工外派試辦規劃與現行制度比較每小時約240元勞委會初估,外派外籍看護工鐘點服務每小時低於兩百四十元,月聘僱則以台籍搭配外籍看護工提供服務,費用約四萬五千元,花費比聘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月約兩萬一千元高,但仍會低於本國看護工每月約六萬元費用。近日將和民間團體與地方政府洽商,可能由新北市部分社區試辦。至於申請鐘點外勞的民眾,仍須符合現行申請門檻。
擬承辦此服務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說,此服務盼整合台籍和外籍看護工,降低外籍看護工引進量,未來外勞由機構聘僱後集中管理,在最需要的夜間及假日提供服務,品質也有保證。
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認為,鐘點外勞不必讓外勞住在家裡,能提升外勞人權;不過她以自身為例說,父親今年八十九歲,患失智症,大小便無法自理但可自由行動,無法達到聘外籍看護工門檻 ,「若要提高機構外派外籍看護工成功率,應降低聘僱門檻,否則多數需求者只是看得到、吃不到。」
「會考慮僱用」
現由子女照顧、須以輪椅代步的八十一歲黃女士則說,生活還可自理,不需外勞,但若開放鐘點外勞制度,有需要時會考慮使用。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宗頂表示,很多老人不見得符合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只是行動不便偶爾需要有人協助吃飯或陪看病,勞委會應降低申請門檻。外勞仲介業者黃杲傑也說,許多需要外勞幫忙的家庭,根本無法達到聘僱外勞的標準,勞委會新政策無法滿足多數民眾的需求。
「可減少濫用」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部研究員陳秀蓮說,外籍看護受僱機構適用《勞基法》,保障可能比受僱家庭好。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也說,外勞受僱機構可減少濫用。
衛生署表示,樂見勞委會以不同形式提供家庭所需照護服務,至於如何與長照服務接軌,要看試辦成果如何。
【蘋果日報/陳嘉恩、張勵德、陳麗婷╱台北報導】
明年起可以鐘點方式聘用外籍看護工。勞委會研擬試辦外籍看護工外展服務,未來外勞可由民間團體聘僱,再派至民眾家中提供「鐘點服務」,民眾不需負擔外勞住宿、保險,新制預計明年試辦上路,不過仍限目前有聘僱外籍看護工資格者申請。民間團體憂門檻太高、新制恐「看得到、吃不到」。
衛生署統計,國內約有六十七萬需人照料的失能人口,其中僅十八萬七千人聘有外籍家庭看護工,由於照顧需求擴大,加上學者曾提議推動不同聘僱模式,以便未來和長期照護體系結合,勞委會因此決定進行外籍看護工政策開放二十年來最大變革、試辦鐘點服務。
免去逃跑風險
勞委會職訓局外國人聘僱管理組長傅慧芝昨指,未來將試辦由民間機構聘外籍看護,再外派到民眾家中從事照顧工作,雖申請外派看護工服務的成本較高,但民眾可不用提供外勞住宿,也免去勞健保責任和外勞逃跑風險;承辦的民間團體則將同時聘用本國和外籍看護工搭配,未來逐步和長照制度接軌。
外籍看護工外派試辦規劃與現行制度比較每小時約240元勞委會初估,外派外籍看護工鐘點服務每小時低於兩百四十元,月聘僱則以台籍搭配外籍看護工提供服務,費用約四萬五千元,花費比聘外籍家庭看護工每月約兩萬一千元高,但仍會低於本國看護工每月約六萬元費用。近日將和民間團體與地方政府洽商,可能由新北市部分社區試辦。至於申請鐘點外勞的民眾,仍須符合現行申請門檻。
擬承辦此服務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說,此服務盼整合台籍和外籍看護工,降低外籍看護工引進量,未來外勞由機構聘僱後集中管理,在最需要的夜間及假日提供服務,品質也有保證。
殘障聯盟祕書長王幼玲認為,鐘點外勞不必讓外勞住在家裡,能提升外勞人權;不過她以自身為例說,父親今年八十九歲,患失智症,大小便無法自理但可自由行動,無法達到聘外籍看護工門檻 ,「若要提高機構外派外籍看護工成功率,應降低聘僱門檻,否則多數需求者只是看得到、吃不到。」
「會考慮僱用」
現由子女照顧、須以輪椅代步的八十一歲黃女士則說,生活還可自理,不需外勞,但若開放鐘點外勞制度,有需要時會考慮使用。
台灣長期照顧發展協會全聯會理事長吳宗頂表示,很多老人不見得符合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只是行動不便偶爾需要有人協助吃飯或陪看病,勞委會應降低申請門檻。外勞仲介業者黃杲傑也說,許多需要外勞幫忙的家庭,根本無法達到聘僱外勞的標準,勞委會新政策無法滿足多數民眾的需求。
「可減少濫用」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部研究員陳秀蓮說,外籍看護受僱機構適用《勞基法》,保障可能比受僱家庭好。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也說,外勞受僱機構可減少濫用。
衛生署表示,樂見勞委會以不同形式提供家庭所需照護服務,至於如何與長照服務接軌,要看試辦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