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9月25日
【劉昌松╱台北報導】
四十六歲男子王卓星不忍八旬老父躺臥加護病房飽受病痛折磨,企圖將毒藥注入點滴器殺父,但因醫療警報器大響,護士前往察看及時制止,並報警依殺害直系尊親屬未遂罪將王男移送法辦,最高法院審酌犯案動機,認定他犯行可憫,昨減刑輕判七年八月定讞。
犯行可憫輕判
王父王祺照長期罹患巴金森氏症,去年七月因呼吸衰竭昏迷住院,王卓星想起母親也因類似病情死亡,不忍父親遭受相同病痛折磨,竟企圖以含甲苯的毒藥注入父親的點滴器,幫老父安樂死,但因王父的動脈導管發出警報聲響,引起護士前往察看,聞到汽油味後察覺王男企圖,才制止王男犯行。
檢方指控王卓星覬覦家產而狠心殺父,但他姊姊證稱王男從沒提過金錢問題,且王父病逝後,王卓星在看守所內哭到眼睛發炎,法官因此相信王男為避免父受苦才動殺機,考量他本身也有腸穿孔等疾病,認定情堪憫恕,減刑輕判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