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7日
[蘋果日報]13歲童沒上過學 縣府不理
2012年9月27日 蘋果日報
【都會、地方中心╱連線報導】
一對父子日前帶行李在高雄市一家超商外流浪,警方獲報將父子帶回,發現13歲少年骨瘦如柴,不識字從未就學;父親表示要自己教小孩不需協助,高市社工叮囑他儘速找到落腳處後,便讓父子離去,至於父子戶籍所在的屏東縣府,居然以《蘋果》提供線索太少、查無此事不願回應。
父稱自己教兒識字
高市社會局說,秦父(六十四歲)先前在大陸工作,和大陸妻子育有一子,離婚後四處搬家,未讓兒子就學,去年底秦男帶兒子回台灣屏東老家,後又帶兒子流浪至高雄。社工在去年十一月曾訪視秦男租屋處,房東說,秦男都有交房租,少年不識字未就學,高市社會局曾通報屏東縣教育處,但秦男又帶著兒子不知去向。
社工科股長何秋菊表示,本周一再發現父子後,社工要安排少年就學,但秦男仍堅持自己教小孩,也拒絕救助金;社工考量少年相當依賴父親,貿然安置對父子都有影響,因此留下秦男電話,並告誡秦男:「要找租所定下來,萬一再接獲民眾或警方通報,將強制安置兒子。」不過《蘋果》昨追蹤此事,秦姓父子又失聯,已透過警政系統協尋。
拒絕入學可罰百元
高市教育局主任祕書王進焱表示,少年隨父親回台灣已入籍,就算家長讓小孩在家自學,也要向教育局申請,若未入學,學校應報強迫入學委員會家訪,經警告限期入學不遵行,由公所處100元以下罰鍰,得繼續處罰至入學為止。
高雄警方證實秦姓父子設籍屏東縣。但屏東縣教育處表示,若家長常搬家,學籍資料無法建立,很難追蹤強迫入學,教育校務通報系統目前查不到該少年中輟資料,「因《蘋果》提供線索太少,教育處懷疑秦父是否曾落籍登記在屏東。」
高雄醫學大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系副教授陳政智說,政府可強制安置小孩、協助入學,輔導父親就業,不應沒有動作!屏東縣議員唐玉琴也表示,教育、社政單位該儘速介入,讓少年趕緊接受國民義務教育。
強制入學相關規定
★對象為6歲至15歲適齡入學國民
★適齡國民的父母或監護人有督促子女或受監護人入學義務
★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輟或長期缺課的適齡國民,學校應報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家訪,勸告入學、復學
★經警告並限期入學、復學後仍不遵行,由公所處100元以下罰鍰,得連續罰至入學、復學為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