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7日
[蘋果日報 ]日航炒空姐 抗罰敗訴
專挑年長高薪開刀 法官認「就業歧視」
2012年08月07日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
日本航空前年因經營不善,資遣七名台籍空服員,七人向台北市政府申訴日航有年齡就業歧視,北市府依違反《就業服務法》罰日航六十萬元。日航打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日航資遣空服員確專挑年長、高薪的開刀,昨判市府裁罰有理。全案可上訴。
日商日本航空(Japan Airlines,JAL)台灣分公司昨表示,還沒收到判決書,不便回應。記者聯繫不上七名遭資遣空服員,無法得知回應。這件勞資糾紛發生在二O一O年,日航因嚴重財務危機,在日本聲請破產保護、重整,台灣則計劃將一百四十二名空服員裁掉七十人。
7空服員被迫離職
日航先採自願「優惠離職方案」,但僅五十二名空服員報名,日航另點名十八名空服員資遣,經勞資協商後再開放「優惠離職」機會,其中十一人後來同意優離,林幸珍等七名空服員雖不同意,但仍遭資遣。林女等人怒向台北市府勞工局申訴,北市府認定,日航已觸犯《就業服務法》的年齡歧視規定,開罰六十萬元。
日航抗罰打行政訴訟,主張年齡就業歧視應指四十五歲以上勞工,但最初點名資遣的十八人中,超過四十五歲者未達半數,是將薪資高者列為優先資遣對象,目的是減少人事成本,與年齡無關。
辯「高薪資列優先」
法院認定,年齡就業歧視與勞工是否超過四十五歲無關,經比對遭資遣與獲留任的空服員年齡、薪資後發現,被資遣的兩名主任空服員平均年齡四十九歲,平均薪資約八萬七千元,同樣階級卻被留任的一名主任空服員,年齡四十二歲,月薪七萬四千多元。至於其他職級空服員遭資遣與留任者比較,也有相同現象。
法官認定,日航顯然專挑年長、高薪的空服員開刀,確有就業歧視,因此判決北市府開罰日航六十萬元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