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8日
[自由時報]避遊說法 陳揆公開教首長
工商團體邀吃飯 劉反宴請至招待所
2012年7月8日 自由時報
〔記者王貝林、范正祥/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貪瀆案持續擴大,馬政府昨召開廉政座談為行政團隊止血,但行政院長陳冲致詞時,竟舉前財政部長劉憶如處理證所稅案為例,公開教導首長們如何「規避遊說法」。據了解,財政部後來也確實照陳揆指點的規避方式辦理。
根據遊說法規定,遊說者應出具申請書,載明身分、遊說期間、遊說目的、內容、預估花費金額等資料提出登記;被遊說者也要在被遊說後七日內進行登記,相關資訊並應按季公開。
陳揆:行政機關執行遊說法 太薄弱
陳揆昨談到遊說法時表示,行政機關對執行遊說法過於薄弱,甚至有很多工商團體都不知道有這個法律。
陳揆接著舉劉憶如在任時處理的證所稅案為例,指曾有幾個團體要和劉憶如談事情,堅持要請劉憶如吃飯,劉則堅持自己請客,雙方有點意見;後來他打電話給這些團體的理事長,請教是否有辦理遊說登記,對方回覆沒有,「那這個就會有問題」。
陳揆說,如果要談政策,依遊說法規定應辦理適當登記;如果沒有登記,那就請劉憶如邀請相關單位到財政部,大家吃個便餐談一下,這樣完全不會違反遊說法,「因為是劉部長要請教你們問題」。他認為,類似這種事情,如果對遊說法有了解,就可避免很多問題發生。
據了解,財政部後來確實照陳揆所舉的規避方式,由劉憶如在台銀招待所宴請六大工商團體龍頭,陳揆後來也趕到現場,與業者共同討論證所稅。
針對遊說法的執行成效,內政部昨也公布委託文化大學研究的報告顯示,遊說法自九十七年八月施行到去年八月,遊說登記案件總數僅二百四十八件,確實「稍嫌偏低」。
在二百四十八件登記為個人或團體遊說者中,「總統府及五院」的登記案便占八成以上,共二○六件,在這個類別中「立法院」又達九成以上,共一百九十二件,顯示台灣遊說分布「立法多於行政,中央多於地方」。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分析說,因為申請登記遊說的目的,無非是想影響政策法令或議案,而想要影響政策法令或議案的途徑並非只有「遊說」一種,也可以採取「請願」或「陳情」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