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8日

[中國時報]海盜黨申請遭否決 行政訴訟敗訴


2012-7-28 中國時報
【王己由/台北報導】

學者戴浙成立台灣海盜黨,向內政部申請備案遭否決而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海盜「pirate」英文雖可翻譯成盜版,但海盜黨是以中文申請備案,應以中文的海盜意義理解,不能以英文盜版解讀,且該名稱難顯現政治團體的性質及成立目的,並有誤導違法之虞,判戴敗訴。

海盜黨在二○○六年發源於瑞典,國際間紛紛成立海盜黨,訴求改革版權制度,迄今有四十多個國家有海盜黨註冊登記。

中原大學心理系副教授戴浙,去年十月廿三日,和健保免費連線負責人梅峰、台灣基本法連線負責人黃千明等人,循程序檢具「台灣海盜黨」成立會議紀錄、簽到表、章程及負責人名冊,向內政部申請政黨備案,結果被否准。戴浙不服,提出訴願被駁回,就提出行政訴訟。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人民團體的名稱,在表彰該團體的存在,作為與其他團體區別的標識,並可以用該名稱顯現團體的性質及成立目的,使其對內得以凝聚成員認同;對外以團體名義經營其關係、推展活動。

合議庭認為,台灣海盜黨的名稱,和人民團體法規定的政治團體,是以共同民主政治理念,協助國民政治意志,促進國民政治參與為目的,及推薦候選人參加公職人員選舉為目的的宗旨不符,也有誤導公眾違反刑法和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罪責之虞,難以顯現該團體的性質和成立目的。

另外,海盜「pirate」雖可翻譯成自由版權或是盜版,但台灣海盜黨是以中文政黨名稱申請備案,自應以中文意義予以理解,不能以「pirate」的英文意義予以解讀,內政部否准備案並沒有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