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4日
[蘋果日報]士林王家假處分的疑點(彭龍三)
2012年07月14日 蘋果日報
彭龍三 作者為台灣都市更新受害者聯盟理事長
台北市政府重兵強拆士林「王家」至今已一百天了。自從市府承認法律疏失,一改宣稱公權力必須伸張的強硬信誓,王家現場就陷入越來越強的兩造張力。最近,建設公司對王家提起「假處分」,欲以3200萬現金作保證,未經方案協商、再次強拆王家,這已完全符合政府宣稱的「私權之爭」,卻讓我們察覺至少兩點公共性的疑問與危機。
首先提出假處分的是建設公司,不是台北市政府,彷彿證實這是買賣爭議。既然如此,市府當初如何以「公共利益」的名義強拆?若現在是私人爭議,則三月的公權力就是濫權;若市府介入強拆是絕對正義,則今天的爭議顯然該由政府解決,不該由建商提告。
被迫推上失衡戰場
況且,即便都市更新多半採取「私契」進行,那麼,從未簽署同意書,也從未同意參與權利變換,究竟建商如何向王家提起「假處分」?又為何王家需代替樂揚建設,承擔其對於36戶、預售屋住戶應負的責任?假處分動輒上千萬,絕非普通市民可負擔,一旦建商都使用該方式對付居民,任何普通市民可能有贏面嗎?
再者,單就司法邏輯而言,假處分很可能會通過執行,但這並不表示法官理解「都市更新」。若無法理解都更的複雜環節,或不能理解各種拒絕獨裁都更方案的聲音與複雜緣由,繼續循都更惡法內部邏輯推斷,那一案接一案,都更強制執行擋也擋不完。
政府當局在此過程中進行卸責,而不是反省並強化政府的職責,這毋寧是血腥地將每個家庭個別推向擁有巨大資金的開發商,孤獨面對一場場權力、責任結構不對等的絕望對決。未來,當市府宣告把都更爭議交給法院,我們只能理解這是換湯不換藥,從行政權換到司法權,賦予強拆更堅固的合理性。
都市更新究竟是否具備公共利益?似已不再重要。自王家強拆事件迄今,隨著「司法解決」的途徑越來越明確,隨著現場王家成員與烈日下的工地工人衝突愈烈,所有人都在問,市府在哪?說好的公共性呢?難道躲開行政責任、交給司法,就必然正義嗎?法官決斷,就能找回公共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