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聯合報
【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媒體監督政府,名嘴爆料、揭弊尺度何在?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說,媒體本就應監督有權者,不管揭弊或爆料都有其正面意義,但重要的是實事求是,爆料者應直接拿出「一刀畢命」的證據,而非為了收視率而刻意炒作。
他表示,不管是過去的邱毅或近日的胡忠信,在電視爆料有些中,有些沒中,不能因為「沒中」就否定他;但爆料者不應用餵新聞的方式炒作收視率,甚至一天放一點,應該把證據直接攤開來,而非任由媒體亂追、亂猜測,造成社會紛擾。
政大新聞系副教授江靜之表示,她不認為要完全杜絕爆料文化,但名嘴有其影響力,一旦上電視爆料,就應該「有憑有據」,更該留意「名嘴」兩字背後的影響力,避免傷及無辜。
她表示,名嘴若是亂爆料,事後證明他所言非事實,影響的除了名嘴本人的聲譽、當事者,更傷害傳播記者、資深媒體人的整體形象;名嘴上節目發言時,不該為了收視率而製造「爆點」,而是要想到自己身分背後的後續效應。江靜之說,名嘴爆料文化的責任也不只名嘴一人,包括政論節目的其他來賓、主持人都有責任,若有名嘴爆料,其他人就應該要求他提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