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7月11日 蘋果日報
【劉昌松╱台北報導】
犯下多起強盜殺人案已被判死定讞的中山之狼徐偉展,十六年前另涉嫌利用偷來的計程車,隨機性侵兩名女乘客,且其中一名懷有身孕的被害人苦苦哀求,竟也難逃魔爪,高院更十一審認定他惡性重大,昨再依強制性交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偷車載女客伸魔爪
判決指出,現年四十歲的徐偉展在一九九六年間,多次偷計程車在台北市中山區隨機搭載女子犯案,因將其中一人遭劫財色後殺害,去年已被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目前靜候槍決。
徐另被控和當時未成年的表弟結夥強盜並輪姦兩名女子,最高法院發現其中一名被害人出庭作證時,沒有依法簽名具結,
將全案發回高院更十一審。
不料,高院補足法定程序,再發傳票請這名被害人出庭時,因傳票上註明「如不到庭,逕行拘提」字樣,引發被害人反彈,質疑法官強迫她出庭面對悲慘過往,並向立委和媒體投訴,經書記官電話溝通同意讓她改以書面完成作證程序。合議庭昨再判徐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本案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