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
[聯合報]狼師僅記2小過 家長籲停職
2012年07月17日
【聯合報╱記者范振和、陳俊智/花蓮報導】
花蓮市某國小發生體育老師性騷擾女學生案,校方依行政流程展開調查,經考績會決議,將涉案老師記2小過懲處,但案童家長不服處理結果,昨天透過立委陳學聖召開記者會陳情。縣教育處對此案深表遺憾,全案目前進一步由審議小組調查中。
案童家長今年2月從日記發現,孩子與該名老師互動甚密,察覺異狀後隨即向校方申訴,月中再發現該名老師曾趁孩子到體育器材室還器材時,對她毛手毛腳,使幼小心靈留下陰影。
校方表示,2月6日接到被害女生家長反映後,第二天隨即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議,決議避免當事人雙方一切可能的接觸,並持續觀察、輔導;校方也聘請專業人員與校方2名老師組成5人調查小組專辦此案,要求該名老師請假靜候調查。
調查小組4月18日完成調查報告,認定性騷擾案件屬實,經考績會決議,處以涉案老師2小過,另接受諮商及性別平等教育課程8小時,懲處後老師回校復職。縣政府請校方再度召開教評會討論,教評會也決議維持原行政懲處。
案童家長得知處理結果後,痛批校方僅以2小過處分,且還留在原校任教的做法十分不妥,建議校方在完整調查結果出爐前,先將這名老師停聘。
案童家長已於6月29日依法向該校提出申復,校方同意受理並於7月13日籌組申復審議小組,7月24日召開審議小組會議。
教育處長陳玉明表示,對於該校發生教師性騷擾學生案件,他深表遺憾與歉意,此案仍在依法處理的行政程序中,希望各界能讓學校有處理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