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史上首度挑戰最高法院的「檢察官六四運動」,昨天由檢察官吳巡龍靜坐抗議,近百名檢察官到場聲援;但最高法院冷處理,院長還拒收千名檢察官的連署書,檢協會痛批「老大蠻橫」。
最高法院發表聲明「深表遺憾」,強調提證據證明被告有罪是檢察官的責任,法院天平沒有向被告傾斜;法院不能在檢察官舉證不足時,為檢察官補位。
最高法院今年初作成決議,法官只調查對被告有利的事項。澎湖檢察官吳巡龍不滿這項決議,發起六四運動,昨天上午十點到最高法院前靜坐抗議;檢改會成員陳瑞仁、朱朝亮及各地近百名檢察官到場送花支持。
陳瑞仁說,法院有發現真實的義務,且證據會變化;法官有義務調查,最高法院不能成為製造問題的法院。
吳巡龍也指出,檢察官不怕盡舉證責任,而是擔心罪證明確的被告一個個被放走;最高法院自知理屈,不應為面子不修改決議,司法正義比面子重要。
最高法院指出,如卷證有不利被告證據,檢察官疏忽未聲請調查,法官可告訴檢察官;且透過被害人律師的閱卷權、陳述意見權,加強檢察官的控訴功能,由法官作正確判斷。如此顧及被告利益,也沒有減損被害人權益。
法務部長曾勇夫昨天首度表示,最高法院的決議不符合公平原則。檢察總長黃世銘對最高法院不願回應外界質疑,無法化解檢察官靜坐事件深表遺憾;他更說,最高法院不能以決議改變訴訟架構。
民間司改會常務理事高涌誠則支持最高法院,他指出,以前法官幫檢察官,現在稍微改變,檢察官就受不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