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

[自由時報]非法棄置場清查 15處遭污染


2012-6-8 自由時報
〔記者黃以敬/台北報導〕

彰縣7處最多 高屏3處居次

環保署昨日公布列管非法棄置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最新調查結果,再發現15處場址有土壤或地下水遭污染狀況,其中以彰化縣7處最多、其次為屏東縣3處、高雄市3處及台南市2處,污染物包括有鉻、鉛等有毒重金屬及苯等可能致癌物,污染量濃度最高者甚至超標達184倍。

列管升級 將設警告標示

由於部分污染場址附近有農漁作及灌溉水道,環保署雖已初步確認各場周遭地下水及農地表土未受污染,但將對污染地提升列管層級、設立警告標示,並做周圍水井及地下水定期監測,避免污染擴散。

環保署自88年起清查全國非法棄置情 形,優先進行高危害性廢棄物場址清除完畢,為了解其餘低危害性場址,長期堆置對附近土壤及地下水的影響,再自98年到101年展開調查,發現已有15處場址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狀況。

屏縣長治場址 多種污染

15處場址中,有6處土壤驗出鉻銅鋅鉛鎘等重金屬污染,4處地下水發現總酚、萘、苯及重金屬鉻等污染,7處還發現醫療等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中屏東縣長治鄉一處污染場址即發現多種污染物,過去因遭棄置重金屬污泥,每公斤土壤中測得鉻濃度4萬6千毫克、高達管制標準250毫克的184倍,鎳含量則達2萬8200毫克、超標達141倍等。

環保署土污基管會執秘蔡鴻德表示,已請地方政府儘速對污染場址設告示標誌或圍籬,提醒民眾注意,並依廢清法, 要求地主或使用者清理廢棄物,無主荒地由土污基金支付、請各地環保局加速清理,並進行污染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