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9日

[蘋果日報]男冤押1年 判國賠109萬


2012年06月29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



曾犯下毆打藝人包小柏案的三十歲男子王永和,被控開車載男子王齡毅找仇家開槍,但法院根據現場對面的銀行監視錄影及證人證詞,認定在逃的王齡毅是巧遇仇家下車行兇,王永和非共犯,判無罪定讞。王永和不滿嘉義檢方沒將監視器畫面移送法院,害他遭收押一年,訴請國賠獲判賠一百多萬元定讞。

判決指出,王永和二○○七年二月開車載友人王齡毅,途經嘉義虎尾第一銀行時,王齡毅剛好看到正在銀行對面買麵的仇家,臨時下車走向仇家開槍。

補償每天三千元

王齡毅雖潛逃,但無法證明王永和協助跟蹤被害人或參與行兇。
王永和不滿一銀的監視畫面可證明他沒跟蹤或行兇,檢方卻沒將畫面移送法院,害他遭羈押三百六十四天,最高法院昨判須以每天三千元補償王永和一百零九萬兩千元。王永和昨聯繫不上,檢察官賴政安已轉調彰化地檢署,彰檢表示,王永和事後還誤導偵辦,檢方並非故意扣下監視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