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蕭白雪、曾增勳/連線報導】
2012.05.19 02:54 am
徐自強的母親徐陳秀琴昨天對判決非常憤怒,她說如果徐自強真有做,為何纏訟十多年都沒證據?連喊了三次「很不服」。談到兒子可獲釋,她露出笑容說:「人能先回來就好!」
徐自強的父母原本住在桃園縣蘆竹鄉海山路,幾年前為幫兒子打官司賣掉房子,搬到台北;後來又搬回蘆竹,住在蘆竹鄉南山北路二段、娘家蓋的鐵皮屋。
徐陳秀琴為兒子奔波多年,主動找民間司改會幫忙,十幾年來幾乎周周到看守所探視兒子。昨天上午她抵達高院,宣判前開心地說徐自強是無罪的,等著帶兒子回家;聆判後似乎難以接受,要人攙扶才能走。
徐自強曾被判死刑定讞,差點槍決;後來峰迴路轉,不但催生了廢死聯盟,更藉由大法官解釋爭取重審機會。同案被判死刑確定的黃春棋、陳憶隆,也因徐自強的官司轉折,成為目前五十七名死囚中,判決確定最久仍未執行者。
合議庭昨天命令徐自強交保兩百五十萬元,徐母說,她現在連房子都沒有,那有錢交保。即使對判決很憤怒,徐母說「我今天不能再掉眼淚」,要準備接孩子回家。
徐母表示,未來還不知道有多少路要走,徐自強想要的是還他一個清白,讓他可以正正當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