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10日
【聯合報╱記者詹建富/台北報導】
血汗醫院引發各界關注,國民黨立委蘇清泉昨在立法院質詢,指嘉義縣市有兩家醫院要求護理人員下班後要待命,因此被罰,勞工局根本是「走火入魔」;衛生署表示,會與勞委會討論,是否修改勞基法或另訂醫護人員勞動條件特別法規,否則限定工時制對醫療體系將是「大災難」。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審查衛生署預算,蘇清泉說,最近接獲嘉義兩區域醫院陳情,為因應緊急醫療照護需求,護理人員下班或休假時仍需待命,以便隨時趕回醫院照顧病人,因待命時間納入工時計算,被認定護理人員超時工作。
蘇清泉強調,勞政單位對護理人員的工時認定過於嚴格,醫院動輒觸法遭罰,根本不合理。他認為,醫護人員下班時待命是必需的,不妨比照國營事業領值班費。
對此,衛生署醫事處長石崇良也表贊同。他說,待命時段應給予值班費,但若連指定待命都要算工時,一定會超過勞基法工時限制,「醫療體系勢必撐不住,將來也是病人要面臨的災難」。
石崇良指出,民國103年,所有醫療保健服務業人員都要排除責任工時制,回歸勞基法一般工時規定,但醫護人員一旦連待命也要計算工時,「那就完了」。因此,衛生署將與勞委會研究,是否修改勞基法或另訂醫事人員有關勞動條件的特別法規,規範相關人員工時、休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