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林進修/貢寮報導】
2012.05.17 02:47 am
廉政署偵辦台電核四廠發包「電器導線管管路設備採購案」,因為防輻射防水可撓性金屬導線管涉及抗輻射不足,質疑可能對核能安全造成影響。原子能委員會今天前往核四廠勘察,並未發現有立即危及核安的重大缺失,初步認為可能只是採購上的問題,和核安無關。
原能會核能管制處副處長張欣今天一早趕到龍門發電廠、亦即「核四廠」,實地了解狀況。她說,防輻射防水可撓性金屬導線管,屬於電器軟管的一部分,一端會接上硬管,通常用在核電廠的蒸汽管路和汽機廠,因此必須具有防水、耐燃及抗輻射的功能。
張欣表示,原廠商原本並未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後來才將產品送到原能會核能研究所檢驗,確認具有抗輻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