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槍缺指紋 查案草率
2012年05月13日 蘋果日報
【黃哲民、陳世河╱連線報導】
男子鄭性澤被控10年前槍殺警員蘇憲丕,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但廢死聯盟昨開記者會指鄭涉遭警方刑求逼供,且當年刑事採證太草率,兇槍沒鄭的指紋,鄭母鄭王琴仔昨含淚說:「讓我兒子趕快回來,幫我過母親節。」最高法院日前已將此案再審聲請發回台中高分院重裁,要求詳查真相。
鄭性澤(44歲)在2002年1月5日深夜,與男子羅武雄等人到豐原十三姨KTV喝酒,羅不滿坐檯小姐不夠,在包廂開4槍示威。豐原警分局偵查員蘇憲丕與同仁火速到場,蘇衝入包廂高喊:「警察!不許動!」卻身中3槍殉職。支援警力當下朝包廂內開槍壓制,羅被警方擊斃在沙發上,蘇送醫不治。
警方在包廂內查扣4把手槍,鄭性澤在警訊一度自白見羅打中蘇一槍,他上前接槍再朝倒地的蘇補2槍,在場同伴也有2人證稱鄭有開槍。不過鄭與2名證人事後都翻供,並指警方刑求逼供,但檢方與最高法院不採信,鄭2006年被判死刑定讞。
廢死聯盟與冤獄平反協會昨開記者會時,鄭弟指哥哥被刑求過程「大家都想像不到」,包括被電擊下體、冬天坐冰塊訊問「逼到你不得不承認」。
律師聲請再審
廢死聯盟律師團指出,當年警方未將手槍送驗指紋,直到一審才送驗,結果並無鄭的指紋,且當年的刑事鑑識組長魏世政出庭證稱,從跡證可認定鄭撿起羅掉落的手槍,對已中1槍的警員蘇憲丕再補2槍,但魏卻另涉去年的柯嘉文冤案被調查。此外,鄭被收押時疑有多出不明傷勢,包括左眼內瘀傷、左大腿外側瘀傷等,代表曾遭警方刑求。
鄭性澤的律師羅秉成昨以現場包廂模型,質疑鄭等7人當時均坐在沙發,鄭的位子離羅武雄還隔著2人,鄭被警方打中左腿已難以行走,怎可能再繞過3人去羅武雄那邊取槍、補開槍,且坐在鄭左邊的梁漢璋也證稱,槍戰時鄭未移動位置。
不過,先前法院認定槍戰後警方命包廂內的人爬出來,鄭也有爬出來,可見仍有移動能力。而梁姓證人指鄭槍戰時未移動位置,但法院查出梁在槍戰時均閉眼,僅憑感覺認為靠著鄭,難以據其「感覺」認定所述等同事實。
時任豐原分局長的台中市警保安科長洪吉典昨表示,警方絕不會刑求嫌犯。蘇憲丕妻子昨則未接電話,無法得知其看法。
魏世政說,是依據法醫相驗研判羅武雄在第一時間中彈死亡,才推論鄭性澤撿起羅中彈後掉落的手槍,對蘇憲丕補2槍;至於涉柯嘉文冤案被調查,他說,此事經查他的鑑識無誤,未被處分。台中高分院昨表示將詳細審理。
控警吞查扣款
此外,鄭性澤的律師團另指,當年包廂內被查扣的20萬餘元不翼而飛,參與槍戰的警員高豫輝後來舉槍自盡、整理現場的警員蔡華癸另涉恐嚇取財被起訴,質疑辦案大有問題,且後續狀況出人意料。
殺警疑點示意圖
律師指鄭性澤被開槍打中左腿難以行走,怎可能繞過3人去羅武雄那邊取槍、對倒地警察補開槍。梁漢璋也證稱他靠壓著鄭,鄭未移動位置。
殺警案疑點vs.回應
◎廢死聯盟與鄭性澤家屬質疑
.鄭性澤遭豐原警方刑求,才自白對中槍倒地的警員蘇憲丕再補2槍。警方當年未保持現場完整,至一審才送驗槍枝,上無鄭的指紋
.在場同伴有2人證稱鄭有開槍,事後翻供指遭警方刑求
.鄭左小腿中彈,不可能繞過3人去取槍、補開槍,且所謂補開槍位置周邊也無鄭的血跡
.坐在鄭左邊的梁漢璋證稱,槍戰時,他一直靠壓著鄭,鄭始終未起身移動位置
.現場未經精確的刑事科學鑑定,卻做出死刑判決
◎警回應或過去判決反駁
.時任豐原分局長的洪吉典表示,經過那麼久時間,當時槍擊現場細節已模糊,但警方絕不會刑求,如警方刑求,鄭大可一審時就跟法官提出
.最高法院未採信
.判決指槍戰後,警方命包廂內的人須爬著出來,鄭也有爬出來,可見仍有移動能力;另現場蒐證畫面有限,無法確認鄭的血跡分布
.法官指梁在槍戰時均閉眼,僅憑感覺認為靠著鄭,難以據其「感覺」認定所述等同事實
.法院過去偵審時已傳訊法醫及警方鑑識人員作證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