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拍孫仲瑜版面 法官瞎稱合理使用
【黃哲民、孫友廉╱新北報導】《聯合晚報》三年前跟進報導《蘋果日報》獨家披露已婚男立委吳育昇與女子孫仲瑜開房間緋聞,並直接翻拍《蘋果》版面的兩張孫仲瑜照片刊登,被控涉犯《著作權法》。智慧財產法院昨竟認定《聯晚》翻拍刊登仍屬合理使用,判《聯晚》無罪。此案還可上訴。
《蘋果》:會上訴
因判決恐導致以後記者不用辛苦跑新聞,直接翻拍別家媒體照片就好,《蘋果》法務經理葉錫波無法認同,強調一定上訴。聯合報系發言人項國寧則對判決「非常滿意」。
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為,媒體應全力挖掘屬於自己原創的新聞內容,若不得不轉載同業的獨家圖文,應清楚標明出處,翻拍使用時盡量完整呈現原始版面,最起碼尊重同業的著作權;如翻拍照片刻意局部使用,會有誤導讀者之嫌,代表「職業倫理有瑕疵」、「很可議」。
《蘋果》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頭版披露吳與孫女到薇閣開房間。當天下午出刊的《聯晚》竟直接翻拍《蘋果》版面的兩張孫女照片,刊登使用,《蘋果》控告《聯晚》及其副總編輯謝邦振、攝影記者陳易辰涉犯《著作權法》。
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教授賴祥蔚認為,媒體應全力挖掘屬於自己原創的新聞內容,若不得不轉載同業的獨家圖文,應清楚標明出處,翻拍使用時盡量完整呈現原始版面,最起碼尊重同業的著作權;如翻拍照片刻意局部使用,會有誤導讀者之嫌,代表「職業倫理有瑕疵」、「很可議」。
《蘋果》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頭版披露吳與孫女到薇閣開房間。當天下午出刊的《聯晚》竟直接翻拍《蘋果》版面的兩張孫女照片,刊登使用,《蘋果》控告《聯晚》及其副總編輯謝邦振、攝影記者陳易辰涉犯《著作權法》。
二審認具原創性
《聯晚》抗辯有註明圖片出自《蘋果》,檢方原認定屬合理使用,結果被高檢署兩度發回續查後起訴,但一審居然以《蘋果》拍攝孫女沒開閃光燈、照片不具原創性,判無罪。
上訴智財法院後,法官雖改認定照片具原創性,卻以《著作權法》允許時事報導在必要範圍內可使用所接觸的著作,認定仍屬合理使用判無罪。
上訴智財法院後,法官雖改認定照片具原創性,卻以《著作權法》允許時事報導在必要範圍內可使用所接觸的著作,認定仍屬合理使用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