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

[聯合報]80歲以上 聘外籍看護將放寬



2012/04/20
【聯合報╱記者陳幸萱/台北報導】

台灣已進入高齡化社會,但巴氏量表標準太嚴,讓許多高齡者無法申請到外籍看護。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將放寬八十歲以上國人聘僱外籍看護標準,考慮讓八十歲以上、有重大傷殘人士申請,或是直接放寬八十歲以上的巴氏量表申請門檻。下周二將與衛生署開會討論。

依勞委會現行規定,申請外籍看護巴氏量表總分需在卅五分以下,或由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評估,判定被照顧者需廿四小時照護,才符合條件。

昨天立委楊玉欣質詢時問王如玄,八十歲以上就算身體狀況還未達巴氏量表等級,也可能需要看護,是否能開放八十歲以上老人申請外籍看護?王如玄說「還要再加上一些條件」,會再和衛生署討論。

隨後勞委會前主委、立委李應元也問同樣問題。王如玄說,有些老人有照護需要,「但不可能全面開放」。她提出八十歲以上搭配重大疾病就可申請、八十歲以上放寬巴氏量表,兩種鬆綁方式。

她表示,之前有想過以重大傷病卡判定重大疾病,但領有重大傷病卡的人數過多,也不一定需要人照顧,例如大腸癌初期生活仍可能自理,目前暫不考慮。

王如玄指出,「需求性」是放寬標準最重要的考量,但也會考慮到開放人數問題;若是不斷開放,台灣對外籍看護的依賴就越來越強,勢必擠壓國內長照產業發展;同時也怕制度被濫用,「我們現在講看護工,但很多人要的是幫傭」。

楊玉欣昨天也問王如玄,是否贊成放寬外勞從事家庭幫傭的門檻?王如玄表示,特殊需要幫助的家庭的確需要政府介入,但一個國家的政策要有共識,看是要全面取代或是要發展出本國照護體制,若有共識再看如何解決問題。

楊玉欣還舉自己「困」在輪椅一整天承受的身體不適為例,表示腰部的痠、冷無法想像,吃飯時「連內臟都累」,半夜需人幫忙翻身,比她嚴重的人更是辛苦。她建議五十歲以上的重度障礙者和家中有兩人重度肢障應列入聘僱外勞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