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

[蘋果日報]徐自強撕票押15年 將獲釋



2012.05.08 蘋果日報
【劉昌松╱台北報導】

《刑事妥速審判法》前年立法通過,訂本月十九日起,被告在判決定讞前羈押不得逾八年,否則無條件釋放,全國僅徐自強涉綁架撕票及味丹少東楊世銘走私海洛因案有機會因此獲釋,其中,楊世銘案已上訴三審,有可能在新法施行前定讞,徐自強案預定本月十八日更八審宣判,已來不及上訴三審,也將成首位屆期獲釋的被告。

味丹少東難適《速審法》

徐自強(四十四歲)涉綁架建商後撕票,遭羈押超過 十五年,期間曾被判死刑定讞,因非常上訴及聲請釋憲獲准更審,高院昨更八審辯論,徐母質疑,法院因急著結案,日前竟找公設辯護人到看守所勸徐認罪,對此審判長王敏慧表示:「會瞭解後做行政處理。」全案訂下周五宣判。
至於羈押近八年的楊世銘(三十九歲)涉案部分,台南高分院上周三宣判無期徒刑後,連夜上訴三審,隔天最高法院就破例開會完成分案,法界預期全案有機會在期限內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