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0日

[自由時報]旺中案/蔡衍明出席公聽會開條件 要求NCC兩週內准駁


旺中:公聽會如同批鬥會

2012/04/20 自由時報
〔記者劉力仁、李欣芳/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天決議旺中案將再召開公聽會,旺中集團總裁蔡衍明沉默一天之後,旺中寬頻昨天以「全體投資人」名義發表強硬聲明,將公聽會形容為「公審批鬥大會」,並開出條件,只要NCC同意公聽會結束後兩週內做成准駁決議,他願意出席公聽會。

對旺中寬頻的強硬聲明,媒改團體及學者批評旺中集團竟敢威脅NCC,簡直不可思議;NCC法務處長高福堯表示,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但NCC是獨立機關,委員們審判此案,獨立自主性不會受到影響。

李登輝:媒體不應被獨占

針對旺中集團併購案的爭議,前總統李登輝昨天在高雄答覆媒體提問時說,媒體不要讓人獨占,全世界先進國家沒有媒體要全部獨占的,這件事總統應該要出來說話。李登輝說:「要是我這種土人,我會與NCC委員會面,提醒他們對此案要小心。」

旺中寬頻聲明中表示,「行政程序法」明定政府審查人民申請案以兩個月為限,必要延長兩個月,最多四個月。

聲明亦強調,旺中案目前歷時一年又四個月審查沒有結果;當年外資入主中嘉案,NCC三個月核准,大富併購凱擘案,經去除法律禁止黨政軍持股改正其投資架構後,審查三個月又八日就核准。且大富案在九十九年十一月召開公聽會後,NCC兩週內即通過該案。

聲明中表示,NCC已在去年九月、十月分別召開聽證會及公聽會,且前後八次來函,反覆詢問媒體集中度、媒體業壟斷及其他與本案無關事項(華盛頓郵報事件),旺中寬頻都加以說明。

聲明最後要求NCC承諾,在公聽會後比照大富案在兩週內就做出准或駁決議,在此前提下,蔡衍明願意體諒NCC所承受壓力,親自出席公聽會(公審批鬥大會),也讓所有出席人士發言,受到檢驗與公評。

學者痛批蔡竟敢威脅政府

台大新聞系教授張錦華表示,樂見蔡衍明願意出席公聽會,但出席跟審查是兩回事,蔡衍明不應該這樣威脅政府。

澄社社長黃國昌表示,蔡衍明竟然開出條件要求NCC兩週內做成決定,企圖指揮NCC,這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如果沒釐清各方疑點,NCC原本就需要繼續調查下去,美國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對這類案件,一連開十幾場聽證會是常見的事情,蔡衍明應該勇敢一點,無條件出席,並全程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