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4月11日【施春美╱台北報導】台灣證券交易所員工何業芳擔任工會常務理事後,連四年考績被降為乙等,還被撤主管職。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決議,資方違反《就業服務法》遭罰三十萬元,是全台首宗證券業遭罰個案。
「開罰金額太少」
何業芳昨說,雖討回公道,但罰鍰太少,無法遏止資方打壓工會幹部。證交所否認就業歧視,將提出訴願。
何業芳一九八九年進入證交所,但二○○七年起擔任工會常務理事後,連四年考績由甲等降為乙等,前年二月還從企劃部副組長降為非主管職的研究員。北市勞工局科長黃愛真昨說,調查發現何已善盡被交辦的業務,考績和職務還遭降調,顯是資方因她擔任工會幹部而有就業歧視,以違反《就服法》開罰三十萬元。
何業芳昨說,這是還她公道,「但開罰金額太少,無法阻止資方繼續打壓工會幹部。」另因她考績降為乙等,導致績效獎金、退休金均受影響。她去年五月曾向勞委會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勞委會認定資方有不當勞動行為,應賠償她九十四萬元並恢復為副組長。
業務縮減才降級
證交所回應,何擔任工會常務理事,業務量縮減才降考績,非故意打壓。黃愛真說,依《工會法》,工會幹部處理會務也是工作,調查是資方故意減少給何的工作,才致業務減少。民眾黃子航說,有龐大資源的證交所竟欺壓工會,實在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