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
[工商時報]林輝煌 司法官搖籃的推手
2012/03/25 工商時報
【張國仁】
法學博士林輝煌,擔任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所長已逾13年,歷經司法改革的各個階段,作育英才無數,但誠如他自已所說,心底的天秤,一邊是法官,一邊是檢察官,都是法訓所努力栽培的對象。 ]
司法官訓練所成立58年來,一直扮演法官、檢察官的搖籃角色。不過這個角色,近年來也面臨了挑戰。
2011年3月9日司法院副秘書長姜仁脩在立法院指出,法官養成教育,應該從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改由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承辦;同年9月28日秘書長林錦芳說,未來司法院將研議設立「法官學院」,讓法官、檢察官培訓改採審檢分訓制度。
司法院如此明確的聲音,無礙林輝煌對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培育司法官的心力付出,他說:「這不是我能決定的事。但在這裡,我對每位成員的教育沒有分別心,我心底的天秤只有學員,雖然他們將來成為法官或檢察官,分據我心底天秤的左右兩方。」
61歲的林輝煌,國立中興大學取得法學碩士後,也曾是法訓所的學員,為第15期結業的司法官,隨後赴美國杜克大學取得法學博士(S.J.D)學位。
他曾任彰化、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法訓所訓導組長、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兼書記官長、澎湖、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法務部保護司司長等職。
以林輝煌的法學知識與地位,當上大法官其實是名副其實。但在現實社會裡,學問與智慧並不一定能夠讓人在仕途順遂。
有人說,林輝煌沒能夠擔任大法官是因民進黨的反對,因為在民國69年間高雄發生美麗島事件,當時林輝煌是警備總部的少尉軍事檢察官,在美麗島軍法大審中,擔任起訴黨外人士的公訴人。
前部長陳定南在92年間雖推薦林輝煌為大法官提名候選人,當時的總統府並未將他列入提名名單。那時候,法界無不嘆息「法的世界碰到政治人物也會轉彎」。
但在法界,只要認識他的人,都會豎起姆指,對他的法學素養深厚連連按讚。
84年間羈押權回歸法院的釋憲聲請時,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前法務部長馬英九親自領軍,徵調時任澎湖檢察長的林輝煌助陣(釋字392號);93年間,319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釋憲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還是請已轉任法訓所長的林輝煌,組成法務部辯論團隊(釋字633號)。
林輝煌兩次陪部長代表法務部披掛上陣,在憲法法庭與聲請釋憲者的精彩雄辯,法界記憶猶新。
其實審檢早在69年就已分隸,只是迄今偶斷絲連,以至於陷法訓所於「不義」,連高院前不久幾名法官涉貪,也有人掛電到法訓所罵沒把法官教好,讓林輝煌也覺得「愧對國人」。
唯培育法官、檢察官是法訓所所職掌,在林輝煌的眼中,並沒有「菜鳥法官或檢察官」,只有不努力、不認真、不學習的司法官,才會出現恐龍現象。
至於以法訓所優良與近一甲子培育司法官的豐富教學經驗與配備,該不該將法訓所升格為獨立機關,成立單一的「司法官學院」,還是讓司法院與法務部未來分設「法官學院」,與「檢察官學院」,尚待國人形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