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將查證 並評估中資控制能力
2012/03/22 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呂清郎、林毅璋╱台北報導〕
中資參股本國銀行出現大漏洞?民進黨立委李應元昨爆料,中投公司(中國主權基金)透過國際私募基金入股日本新生銀行的方式,間接取得日盛金超過五%股權,已逾規定的參股上限。金管會主委陳裕璋對此表示,將查證此事,就算確有其事,還要評估中資對日盛金的控制能力。
立委促嚴格把關 防範金融秩序失控
根據現行規定,陸銀參股單一本國銀行比重不得超過五%,加計專業投資者五%,兩者合計不得超過十%。但李應元質疑,陸銀參股上限是否規範間接持股?目前已有中資「間接」持有國銀股權超過五%門檻。
李應元昨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指出,中投公司出資八成、美國J.C.FLOWERS基金出資兩成,共同成立私募基金,並取得日本新生銀行的四成股權,而新生銀行正是日盛金最大股東;換言之,中資可能透過新生銀行「間接參股」日盛金,且換算後參股比重超過規定。
不過,李應元強調,如果是美、英等國的外資,來台參股或併購國銀,政府不需要擔心金融秩序失控問題,但中國不是自由市場經濟,須嚴加防範中資輾轉透過外資間接參股我國銀行。
日盛金稱事涉大股東 無權代為發言
金管會官員隨後致電新生銀行在台代表查證,對方表示不知有中資取得新生銀行股權的訊息。據了解,新生銀行目前最大股東為日本政府金融廳,應不會輕易讓外國私募基金取得大量股權。
日盛金則表示,這屬於大股東的事,經營團隊無權代為發言,不便表示意見。目前日盛金有兩大外資股東,日本新生銀行持股約三十五.七八%、美國建群持股二十三.九六%,但去年來多次傳出新生銀行有意出脫持股消息。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說明,若中資投資外國金融機構,進而間接參股本國銀行,可依據「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管理;中資若持有外資銀行超過三成股權或具有控制能力,即視為「中資金融機構」,間接被投資的本國銀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若金管會不同意,甚至可要求外資金融機構撤資。
不過,銀行業者認為,金融海嘯後,中國主權基金大舉併購,若經由外資輾轉參股本國銀行,由於股權結構相當複雜,恐怕是「防不勝防」,金管會必須要嚴格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