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中國時報]白目員警 記過、申誡

2012/03/31中國時報 【林郁平、陳鴻偉、張嘉文/台北報導】 文林苑都更拆遷過程中,值勤員警以手電筒照射媒體、在臉書PO文戲謔等脫序行為,引發社會撻伐。警政署長王卓鈞前天在立院備詢時,表示員警行為確實不當,並公開道歉、要求徹查。市警局督察室清查後,已分別對士林分局三線一星分局長江慶興及相關員警等六人做出申誡、記過等處分。 由於文林苑都更拆遷事件受到社會強烈關注,當天員警執勤是否過當已成焦點。 官警私下談論,都認為周三的拆遷過程中,員警強勢將抗議學生架上公車送走,雖被罵像是在「丟包」,但至少是依法行使職權,爭議其實並不大。但員警以手電筒阻撓媒體採訪,又用「這麼早就開趴,很嗨」等輕蔑的字眼看待勤務,就讓人難以接受,也自損警方尊嚴、形象。 台北市警局調查後指出,士林分局警備隊連姓小隊長和林姓員警,因休假被叫回支援,身體狀況不佳,又遇到媒體以相機貼近閃光拍照,在無法控制情緒下,才以自備的手電筒回照對方。林員因照了多次被記申誡二次,連姓小隊長申誡一次,士林分局長江慶興因督導不周申誡一次。 另在臉書留言方面,大同分局一名陳姓員警,在協助執行拆除工作時,先以手機上網張貼訊息,引來後續多名員警留言,被認定滋生事端申誡兩次。 大安分局一名陳姓員警下班後,一時興起回覆「好帥喔…抓一個小屁孩」、「那麼多記者在又不能直接搥他們」等不當言論,嚴重影響警察形象,加重記過一次處分。另名林姓員警則是在上班時,用手機上網參與討論,記申誡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