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
[蘋果日報] 應曉薇初判違法用外勞
北市查看護工幫女兒提書包
2012年02月07日蘋果日報
【施春美╱台北報導】
《壹週刊》踢爆北市議員應曉薇違法使用家中外籍看護工,北市勞工局上周派員查訪後,傾向認定應確實讓外籍看護工從事非看護工的工作內容,可罰三萬至十五萬元。但因此事涉及可影響預算的議員,北市勞工局低調謹慎,擬再派員訪視,預估本周內公布結果。
據《壹週刊》報導,應曉薇開車送女兒上學,到校門口後由外籍看護工下車,幫後座二名女兒提書包、整理外套,送進校園才離開。報導並登出照片,外籍看護工獨自帶應曉薇女兒外出,於門口等車時,由看護工背著應曉薇女兒的包包。
本周內公布結果
北市勞工局上周指經查該名菲律賓籍外籍看護工為合法申請,僱主是應曉薇,被看護者為她的母親;照片將作為判定是否違法的參考,並將派員查訪。北市勞工局昨透露,已派員訪談外籍看護工,傾向認定應曉薇使其從事看護工以外的工作,該局不願透露詳細訪談內容,僅表示本周內公布結果。
昨應曉薇未接手機,其助理也不回應記者詢問。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痛批,近年爆發多起名人濫用外籍看護工事件,由此可知外籍看護工因在僱主家中工作,實際工作情況不易為公部門查察,導致外籍勞工遭嚴重「奴化」,「許多僱主不讓外籍看護工『閒下來』,無視外勞人權。」
勞團籲市府挺住
由於此案涉及可影響預算的議員,孫友聯籲「挺住」,一定要依法行政,才能獲支持。民眾潘如帆說,很想申請外籍看護照顧家中長輩,「名人濫用新聞不斷傳出,增加一般民眾申請難度,議員知法犯法,實在可惡。」
外籍家庭看護規範
●在台人數:約16.8萬人
●工作內容:以照顧病患為主,如為病患煮飯、餵食、洗衣、清潔環境等
●申請資格:
◎經指定醫院醫療團隊評估須全天候24小時照顧者
◎特定項目的重度身心障礙者
●違規罰則:
◎以不實文件申請看護工者,罰30萬~150萬元
◎若要求做看護以外的工作,罰僱主3萬~15萬元並限期改善
●諮詢管道:
◎電話:0800-08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