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1 自由時報
〔記者范正祥╱台北報導〕
因為被控違反外勞契約,在認罪協商後遭美國遞解出境的我駐美堪薩斯辦事處前處長劉姍姍,已搭乘華航班機從舊金山返台,預定今天清晨抵達桃園機場。此案涉及美國司法部分,至此告一段落,劉姍姍返國後,將接續面對國內行政與司法調查。
據了解,劉姍姍返台並無美方人員隨行,而由台灣外交人員陪同。下機後,劉姍姍將依派外人員返國、調部與回部應有的正常通關程序,使用一般通道入境,並由外交部駐機場人員接走。
目前外交部的專案小組報告只缺劉姍姍本人說明。外交部日前公開向外界宣示,劉姍姍返國後,會請她說明相關問題,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內部調查報告,並作適當的處置。至於劉姍姍的作為有無違反我國法律,檢調、監察院等機關也於日前通知外交部將擇期進行約談,外交部與劉姍姍將配合相關機關調查。
劉姍姍案涉及美國司法的部分落幕,但是我國外交部仍然強調,劉姍姍採認罪協商路線,不代表政府放棄豁免主張。我政府主張豁免權,非主張劉姍姍「無罪」,而是基於劉姍姍身為外交人員的事實,主張台美雙方應基於特權豁免協定的原則解決,美國檢調機關不應逕行逮捕拘留。美方已同意與我方就補強台美「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展開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