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2月16日 蘋果日報
【丁牧群╱台北報導】
前立委馮滬祥八年前被菲傭控告性侵,起訴後法院四度判馮有罪,直到更三審菲傭翻供,改稱為報復馮妻兇她,才從垃圾桶撿拾馮用過的保險套,把精液抹在陰道與內褲上誣陷馮性侵,導致更三審判決大逆轉,昨高院更四審仍判馮無罪。全案可上訴。
馮滬祥昨獲知判決說:「八年的黑暗歲月讓我刻骨銘心。」
馮妻在案發後以八十萬元與菲傭達成和解,菲傭隨即返回菲律賓,至今從未出庭,馮曾到菲律賓透過菲國公家單位公證,由菲傭具結坦承誣陷。記者昨聯繫不上該菲傭,不知其回應。
曾四度被判有罪
判決指出,二○○四年一月,馮滬祥家中菲傭到醫院驗傷,指控馮把她壓在床上掰開雙腿性侵,醫院驗出菲傭處女膜有新鮮裂傷,陰道及內褲、毛巾上也有馮精液。
馮四度被判有罪後,案情大逆轉,菲傭透過視訊向合議庭翻供說,為了報復馮妻兇她,才自抹精液誣陷馮。法院查無其他性侵證據,更三、更四審均判馮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