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會︰保密分案已過時
2012-02-17 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侯柏青╱台北報導〕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支持基層法官的聲音,他認為應修改最高法院保密分案制度,過去政治可能干預司法,當時推動保密分案有階段性功能,但現代社會對司法獨立已是共識,如有人觸犯,將不被容忍。
林?正指出,以往最高法院的保密分案制度就像「孩子生產後被放在保溫箱」,但孩子總有一天要離開保溫箱,保密分案制度也終究該改進。
林?正表示,民事訴訟法規定,最高法院原則上要言詞辯論,例外才不須公開審理;刑事訴訟法規定,原則上不要言詞辯論,例外才須公開審理。因此不管是民事庭或刑事庭,依訴訟法規定,都有開庭審理的可能性,既然如此,三審就應像一、二審一樣,將分案透明化。
至於法官們對楊仁壽及保密分案制度的意見不一,有人重批「總統馬英九管太細,司法院硬不起來!」認為總統應該管的是政策大方向,這種修改法規的事情,應該是主管的司法院出面處理才對,結果司法院卻自我退縮,讓大家對院長的改革決心,感到吃驚傻眼。
有法官認為,人民在一、二審打訴訟,可聲請法官迴避,但最高法院採保密分案,對當事人非常不公平,試問審判自己案件的法官若跟自己有仇隙,豈不是喪失聲請迴避的權利?難道最高法院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且在保密分案下,有心的人可以透過秘密管道查探關說,公開分案的一、二審有其上級審作監督,但最高法院誰來監督呢?
對於楊仁壽指大法官會議也未公布配受案件的大法官姓名,有法界人士認為楊仁壽提醒得好,最高法院和大法官會議,都不應保密分案,應標準一致,統統公布受命法官姓名才是最好方案。
但也有法官搖頭嘆息說,最高法院封閉太久,楊仁壽的話反而坐實,此處是司法最需要改革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