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8日

[自由時報]地方財務續惡化 99年度舉債1825億


2012-02-08 自由時報
〔記者林恕暉、侯承旭╱綜合報導〕

地方財務持續惡化!審計部九十九年度地方政府的決算審核結果年報昨天出爐,九十九年度地方政府舉債共一千八百二十五億元,公共債務餘額已達八千一百零二億元,其中,各縣市公共債務餘額以改制前的高雄市最高,達一千六百三十七億餘元。

改制前高市公債餘額最高
審計部指出,多數地方政府自有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等基本施政所需,中央補助機制的調節、均衡功能仍有不足,導致債務餘額逐年攀高。
各縣市九十九年度公共債務餘額以改制前的高雄市最高,達一千六百三十七億餘元,若加上改制前高雄縣的二百六十四億餘元,公債餘額達一千九百零一億餘元,公債餘額次高為台北市的一千五百三十六億六千多萬元。
高雄市府對此表示,縣市合併缺乏相關配套,致地方政府財政困難,高市除撙節各項開支外,也加強活化市有財產,增加市庫收益,同時呼籲中央盡快完成公債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扭轉重北輕南的政策,重視南部民眾的需求。
審計部認為,部分縣市政府自有財源長年匱乏,施政計畫多仰賴中央政府補助或融資調度,公債餘額持續增加,地方稅收不足支應政務支出,建設經費捉襟見肘,影響縣市短、中、長期施政計畫推展。
九十九年度地方政府自有財源僅占歲入決算審定數四十二.一五%,其中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連江縣的自有財源比率不到二十%,自有財源超過五十%者僅台北市、改制前的台北縣與台中市、桃園縣、新竹市、金門縣。
審計部指出,縣市政府的人事經費負擔沉重,縣市政府的人事費總額甚至比自有財源還多,九十九年縣市人事費決算數達四千二百五十二億餘元,但縣市自有財源僅三千五百二十九億餘元,人事費達自有財源兩倍的縣市高達十個,包括宜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台東縣、澎湖縣、連江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