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09 自由時報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前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長時保寧以面談為由,先後將4名即將遣返的女外勞叫進面談室,並要求她們脫下衣物而加以猥褻。台中高分院審理時,他一再否認犯行,但法官依據錄音內容及被害人指證,判處他有期徒刑5年。
判決書指出,時保寧(49歲)從96年9月起即擔任台中市專勤隊長,負責追查及收容逃逸外勞,在99年3月間,他以審核逾期滯台的越南籍女外勞A女遣返出境事宜為由,和A女進入專勤隊的第一面談室,然後用紙張貼住監視器,並對A女說:「妳把衣服脫掉給我看」,讓時某上下其手。
時保寧猥褻A女後,要求她不可以說出去,並表示會讓她早點回越南。之後,時保寧又對越南籍B女、菲律賓籍C女與泰國籍D女伸出狼爪。3女因畏懼其權勢,也都不敢反抗。事後檢方接獲檢舉將時某提起公訴,一審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