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7日

[蘋果日報] 月領12萬 「劉姍姍應停薪受查」


在美虐傭遭遣返 藍綠立委重砲抨擊

2012年02月16日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

因涉及外傭詐欺,遭美國拘留兩個多月的我駐堪薩斯台北經貿文化辦事處前處長劉姍姍,終於在昨早被遣返回台;我外交部昨下午也令劉即刻返部針對契約詐欺、幫傭問題和單據核銷,向專案小組報告。藍綠立委要求劉調查期間應停薪,監委趙榮耀昨說,監院將約詢劉,未來若遭彈劾,恐面臨不得申請退休和撤職等處分。

劉姍姍因未按合約給付外傭薪資、要求超時工作和限制出入自由,遭美國聯邦調查局(FBI)逮捕,在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後,成為我國第一位被他國遣返的外交官。劉昨一早搭乘華航CI003班機返台,外交部人員直接至機艙口接她下機,再會同移民署及航警局人員一路陪同依正常程序通關。面對媒體,劉相當低調,僅說「謝謝」、「回到家很開心」。

昨下機奔友人豪宅
外交部昨也準備白色保母車接送劉姍姍,劉離開機場後並未到外交部,反而前往石牌一戶私宅,劉下車後想快步入內,卻因是友人房子,沒密碼開不了門,還被警衛質問「妳是誰?」隨行外交官員跟警衛溝通,劉才順利進入。
外交部專案小組會議由政次董國猷主持,劉姍姍於會中說明在美涉案始末。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轉述,劉有針對契約詐欺、幫傭問題及單據核銷說明,在調查報告未出爐前,不便透露。
劉姍姍在美被拘留兩個多月,回國接受調查,每月還可坐領近十二萬元高薪,藍綠立委昨都要求外交部應將劉停薪。藍委林滄敏痛批,劉姍姍遭派駐國趕回台灣,讓我國顏面盡失,若每月還可坐領高薪,說不過去。綠委管碧玲也說,劉姍姍的犯行已遭美國法院判決確定,外交部現在要調查,至少比照秦日新(擔任斐濟代表與日本女外交官過從甚密),調查期間停職半薪。

結果出爐前不停薪
對立委要求,外交部昨則說劉現在身分是「處長回部辦事」,今起都會進部上班,調查結果出來前,不會停職停薪。此外秦案和劉案不同,秦被指控罪行在國內會被追訴,但劉案涉及勞資問題和台美豁免權,須調查後才能決定。
另外檢調和監察院已準備好調查劉姍姍。監委趙榮耀說會盡快約詢劉,未來若監院彈劾劉,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根據《公務員懲戒法》規定,她將不得資遣或申請退休。公懲會懲戒包括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與申誡。
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也說,承辦檢察官已透過外交部調取劉在美的起訴書、認罪協商及外交部的行政調查資料,釐清我國是否有審判權。

涉貪刑度至少七年
律師石宜琳認為劉案可分為虐傭、苛扣傭人薪資。虐傭恐涉及普通傷害、妨害自由、強制等罪,但這三罪皆非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因犯罪地在境外,我國無審判權;但苛扣薪資方面,劉若「給少報多」,將差額中飽私囊,就涉嫌侵占公有財物或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的貪污重罪,刑度至少七年,依法台灣就有審判權。

劉姍姍案 待釐清疑點表
Q:是否有詐欺外傭薪資?
.外交部知情當初簽約應月付1240美元(約3萬7000台幣),但劉只請領590美元(約1萬7000台幣);不願評論事先是否了解這是詐欺
Q:是否有虐待外傭?
.劉大部分時間不在家,外勞非所有時間都在工作
Q:劉遭美逮捕是否損害國家形象?
.美方違反豁免協定在先,劉的個人行為還在調查
Q:劉姍姍應否懲處?可否保有公務員資格?
.調查結果尚未出爐,不會停職停薪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劉姍姍 小檔案
◎年齡:65歲
◎現職:外交部處長回部辦事
◎家庭狀況:未婚
◎學歷:美國東北密蘇里大學歷史系碩士
◎經歷:駐菲律賓副代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副祕書長、駐美國波士頓辦事處副處長、北美司專委、駐美國堪薩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處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