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5蘋果日報 【蔣永佑、胡守得╱台北報導】
結合媒體力量及人民怒吼的「白玫瑰運動」終於開花結果!為推動司法改革而創設的《法官法》,明 天將跨出「法官(含檢察官)評鑑」的關鍵第一步,以往高高在上的司法官,未來若明顯犯錯,民眾可透過律師公會等團體請求法官評鑑,藉此淘汰或懲處爛法官。
司改會:不便民
司法院指出,《法官法》原定今年七月六 日施行,但司法院刻意讓其中「法官評鑑制度」提早半年上路,「目的就是將不適任法官全部趕出審判獨立的大傘。」法務部表示,檢察官一併適用《法官法》,明 天將公布「檢察官倫理規範」,明定檢察官訊問時應懇切,不得用脅迫、詐欺、疲勞訊問等規範。但司改會發言人林峯正批評:「人民無法直接申請評鑑,必須透過特定團體才有機會淘汰不適任法官,運作方式太不便民,只能先讓它上路再看看。」
法官評鑑新制規定,民眾若覺得法官判決、審判、言行有問題,可向法院、檢察署、律師公會或經許可的財團、社團法人請求代為評鑑法官,一旦核准,司法院就須組成法官評鑑委員會,且十一名評鑑委員中有八人不具法官身分,可免官官相護話柄。
例如,去年底因開庭辱罵當事人被休職的高雄地院法官柯盛益,被罵的當事人或律師,即可透過律師公會或司改會請求評鑑法官,評鑑委員會,若調查認定柯男開庭態度惡劣,違反《法官法》情節重大,即可從「交由上級監督、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懲處、監察院彈劾」擇一處置。
若通過彈劾,再由司法院遴選法官代表組成職務法庭議處,其中免職、撤職並停止任用、轉任其他公職等三種懲處,都可淘汰爛法官,且不得轉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