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1日

[蘋果日報] 被判環評無效 美麗灣將停工


2012年01月21日 蘋果日報
【蔣永佑、劉人瑋╱連線報導】

被視為台東建設開發與環境保護指標案件的台東杉原海岸美麗灣渡假村開發案,遭環保團體質疑環境評估有問題,訴請撤銷台東縣政府的環評結果。最高行政法院以當時縣長鄺麗貞等人未迴避擔任環評委員、無法證明美麗灣不會造成污染兩理由,判決撤銷該開發案環評,全案定讞。

不放棄重啟環評
環保團體委任律師詹順貴昨表示,法院既然判決環評無效確定,台東縣府所謂依法核發的建照、使用執照當然無效。台東縣政府則表示,等收到判決書確認敗訴,將立即停工,但不放棄重啟環評。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東分會召集人劉炯錫指出,若縣府要重啟環評,「先前蓋好設施該全部拆除,才能重做環評」。
判決指出,台東縣政府2004年將杉原海水浴場以BOT方式交由美麗灣渡假公司開發,美麗灣隔年取得建照後申請擴建,環保團體於是要求進行環評。台東縣政府2008年做出「有條件通過環評」,卻被台灣環保聯盟等團體認為環評不合法而提起行政訴訟。

台東縣長未迴避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台東縣政府的環評決議程序確實不合法,環評委員15人中的縣長鄺麗貞、副縣長彭德成等5名縣府人員,依法應迴避卻未迴避,此外,美麗灣無法提出足夠科學證據證明開發案不會對海洋汙染,因此判決撤銷縣府的有條件通過環評,縣府須重新決定是否進行第二階段環評。